时间:2022-10-02 19:31:04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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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上海11月24日电(记者林中明)连日来,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对4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企业法定代表人举行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并进行不起诉集中公开宣告,邀请20名民营企业家代表到场观摩。2019年以来,该院共对248件304人进行相对不起诉公开听证,做到应听尽听。
针对相对不起诉决定是检察环节终结性决定,既是廉政风险点,也是群众关注点,该院将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全流程置于制度规范约束之下,制定《常见罪名相对不起诉标准指引》、《相对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实施办法》,明确可以相对不起诉的情形,及公开听证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听证人员、听证流程、保障措施等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对拟相对不起诉案件实行应听尽听。并要求每次听证不少于3名社会听证人员,由区人大、政协选择代表和委员,由上级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等社会人士,作为听证人员到现场监督评议。对于涉及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还设置了前置程序,在听证会前办案检察官需提前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会调查评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家庭环境、教育经历、工作实绩、社会交往等,综合考量其现实表现、犯罪情节和再犯风险提出听证意见。
该院探索听证员阅卷机制,由专人向听证员提前介绍案件基本情况、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听证员全面、充分了解案情,同时,依托与区司法局建立的值班律师队伍,建立值班律师全程见证听证过程机制,将听证员的评议意见作为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纳评议意见。对于各方意见不一致的且承办检察官拟不采纳多数评议意见的,提交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后,要当面或电话形式向听证员进行释法说理、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理解和认同。
上海某自控科技公司是一家从事石化物资采购、招投标的民营企业,曾被税务部门纳税信用评级为A,去年5月至10月期间,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某在经营该涉案公司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没有实际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3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3310680元。案发后,陈某某经电话通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积极补缴涉案税款。
今年8月,陈某某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调查核实涉案企业经营情况,了解企业存在财务制度、税务申报、内部管理等情况,听取陈某某及辩护律师的意见。随后在近两个月的考察期限内,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在承办检察官的督促和法律专业人员的帮助下完善了企业采购管理制度、质量控制等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相关制度。
今年11月12日该院就陈某某是否适用相对不起诉召开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励嘉申与被不起诉人就企业营业额、财务制度等企业经营方面的问题进行询问,进一步了解企业的现状。被不起诉人、辩护律师充分表达诉求。听证人员及侦查机关代表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处理决定。11月19日在综合评判各方意见后,该院决定对陈某某作不起诉处理并依法公开宣告,陈某某向该院签署了企业合规经营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