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21:56:10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共550字,阅读约需2分钟
(记者 岳祥 通讯员 白亮 殷蕾)9月7日20时42分许,青岛市市南区广州路与云南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3人受伤,且一人受伤严重,驾驶员及伤者在面对大额的医疗费用,短时间内无法筹集,且手术又迫在眉睫的之时,青岛交警市南大队事故科办案民警得知双方这一困境后,为争取抢救时间,帮助其尽快进行手术,立即联系医院开启“绿色通道”,为伤者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帮其先行垫付医药费。
据悉,此事故发生后从救助基金的申请到款项的到账仅用了四天的时间,提供材料后从提交到审核各个环节、各个部门都高效、高速运转,致力于帮助每一位因发生交通事故入院的伤者不因没钱而耽误治疗。受伤的二轮车驾驶员一家对市南交警及救助基金政策提出了赞扬,表达了感谢。
市南交警提醒大家,广大驾驶员行车途中一定要注意行车安全,不要违反交通信号。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需要住院治疗,符合以下情形的可申请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非机动车肇事的。
符合以上条件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伤者家属可携带身份证明、病历资料等有关材料,联系办案民警,交警部门会与医院取得联系,开启“绿色通道”,为伤者办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