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最好刑事辩护律师在哪里,家暴杀死丈夫判八年

时间:2022-10-02 22:32:08来源:法律常识

幸福的婚姻都是一样的,而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有人在不幸的婚姻里哀声哉道地过完了一生,而有人奋起反抗却给自己惹了一身骚。

因长期遭受家暴,杀死丈夫后潜逃22年

中国监察网公布了这样一桩案件:15岁的姑娘小晴(化名)嫁给了同村的白某,共同生活,然而白某是个家暴成性的男人,婚后,用头烫、用三轮车废弃皮带抽、用钳子夹等方式不止一次对小晴施暴,甚至在小晴的父母的面前殴打!

因长期遭受家暴,杀死丈夫后逃亡22年后自首!法院应该怎么判?

小晴想逃,但是白某人高马大没有人性,以小晴父母的性命威胁,她只好忍着。三年后小晴怀孕了,但是白某却没有因为即将到来的生命收敛他的行为,反而在一次冲突中对着小晴的腹部就是一顿殴打,顶门用的六棱钢钎打过来,小晴为了保护腹中的孩子也为了自己不再受到更大的伤害,出其不意夺过钢钎,白某被绊倒在地,虽然那时丈夫已经停止了侵害,但是小晴想,他反应过来还是会殴打自己,于是小晴并没有停手,朝白某的头部猛砸下去,一直砸到白某没有呼吸。

小晴意识到自己杀人了,就匆匆和自己的父母告别,开始了逃亡,隐姓埋名整整22年,后来小晴主动自首,认罪认罚。目前山西省忻州市检察院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

因长期遭受家暴,杀死丈夫后逃亡22年后自首!法院应该怎么判?

能不能认定被告是正当防卫?

目前案子还在审理阶段,对于判刑10年只是建议。当然,这起案件我们能探讨的点很多,首先我们注意到,是白某先实施了侵害,小晴为了保护自己和孩子做出反击,能否判定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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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如果小晴在夺过白某暴力的武器钢钎之后,当时白某被绊倒,并没有死亡,如果小晴当时停止了,那肯定是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小晴害怕白某继续侵害自己,选择将白某砸死。到底应该判为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或者故意杀人呢?

从后一个举动来看,有人认为,小晴完全可以在绊倒白某之后,跑了就是,所以确实也存在主观故意杀人的意愿。但是小晴的忧虑“白某爬起来继续侵害”属不属于一个合理的判断呢,根据白某的性格以及当时的情况来看,我认为是合理的一个预判,作为孕妇,如果白某爬起来追上小晴,可能会实施比刚才更严重的暴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第三部分第20条,因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犯罪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

如果根据“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条来看,小晴是属于正当防卫的。

现在案子还没结,至于法院如何判定还是等待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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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父母是否有包庇的嫌疑

另外,在此案中我们了解到,在小晴砸死丈夫之后,小晴是转而告知了父母的,父母但是没有选择报警或者劝小晴自首,虽然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小晴逃走之后这22年,他们也不知道小晴在哪儿,那么小晴的父母是否有包庇的嫌疑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以上规定,小晴的父母在明知小晴可能杀人的基础上,没有报警,一定意义上也帮助了小晴逃跑,但是考虑到包庇罪有一个主要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窝藏的对象必须是犯罪分子,包括犯罪之后潜逃在外、尚未抓获归案或尚未被司法机关发现的犯罪分子,以及已经被逮捕、拘留或被判刑劳改而越狱脱逃的犯罪分子。小晴尽管没有被司法机关逮捕,但是她砸死丈夫是她和父母都知道的,在小晴判决之后,公检机关依然可以对小晴的父母提出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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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包含太多人情礼法,相信部分司法人员和大众心中也都有自己的一份答案,对此你怎么看?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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