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3 23:40:06来源:法律常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2018年11月14日,
肥乡区元固乡史某某撞伤辅警
在逃逸210天后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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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4月7日20时30分许,邯郸交警肥乡大队事故科值班人员接到指挥中心指令:在肥乡区广安路基督教堂门口,一辆小型轿车将正在出警勘查事故现场的一名辅警人员撞伤后驾车逃逸。
接警后,大队事故科民警火速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根据现场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了解到是一辆黑色海马牌小型轿车,车牌号为冀D*****,根据这一线索,民警立即调取了该车信息,显示车主为史某某(肥乡区元固乡西元固村人)。当晚民警找到史某某家中,但肇事车辆与史某某本人均未在家中。
为尽快侦破此案,民警在元固乡派出所的配合下,多次到史某某家中蹲点,大队还通过微信公众号、《本地头条》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并印制张贴了大量的《悬赏通告》。
民警通过群众的举报和对该案研究,分析,发现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在西元固小区附近出现过,2018年11月14日,民警在西元固小区巡查时,发现在西元固小区内,有一名男子疑似是史某某,经民警认真核对,确认该男子就是史某某,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最终在西元固小区内将史某某抓获。
目前,肇事车辆已被警方扣押,犯罪嫌疑人史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行政拘留。
你犯法当无事发生
但法律绝不姑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无论你怎么逃都绝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审核:冯九义
编辑:苗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