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0:47:07来源:法律常识
如果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上路行驶
驾驶人会被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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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高速公路支队津蓟高速公路大队交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事故其中一方车辆驾驶人迟迟不能提供车辆投保交强险的相关证明。
“肯定上了交强险,但我忘了材料放哪儿了,要想想。”面对交警询问,该驾驶人坚持称该车投保了交强险。经过交警的劝导,该驾驶人终于承认,其驾驶的车辆曾投保的交强险已过期,本打算过阵子再投保,没想到却发生了交通事故。
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交警依法对该男子开具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的事故车辆,并告知其需立即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并依法接受进一步处理。
目前,该事故车辆的交强险已投保完毕。因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交通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已被处罚款2200元。
法规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天津交警提示您
机动车作为高速运转的交通工具,与骑行、步行相比更具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性。国家法律设定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使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和公正的救助,并以此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对道路通行的影响。
交强险具有强制投保的效力,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必须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投保。同时,机动车驾驶人也需自觉文明守法驾驶,保障行车安全,避免因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和他人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来源: 天津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