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4:08:04来源:法律常识
敲重点:被侵权人暂未退休有固定收入的,仍应赔偿误工费
原文如下:
吴某与曹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曹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吴某住院34天。
曹某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请求法院判令曹某及保险公司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78633.75元。
原审认为,吴某已达退休年龄,对其误工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吴某不服申请再审。
经再审审查,虽然吴某已过退休年龄,但根据其提交的园林公司的证明以及临时工工资表等证据,可以证实事故发生前,其在园林公司工作,因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工作,实际产生了误工费用,应当给予赔偿,裁定提起再审。
综合上述:
误工费是对被侵权人因误工而减少收入的补偿。劳动者虽已过退休年龄,但其往往还具有劳动能力,现实中也往往并未离开工作岗位,且有固定劳动收入,此种情形下,如以其已过退休年龄为由,对其因侵权造成的误工收入损失不予支持,不符合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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