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20:22:04来源:法律常识
醉驾被抓不悔改
取保期间“躲猫猫”
心怀侥幸食恶果!
罗某
没事了,我被取保候审了。法院几次三番叫我到法院去,我就不去。
被取保候审人也要遵守相关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否则将受到相应的惩罚哦!
法官
案情回顾
2020年6月12日23时许,被告人罗某在福建省清流县一KTV饮酒后,开车准备上高速前往三明,行驶至泉南高速清流高速收费站(入口)时被交警查获。
经鉴定,罗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22.25mg/100ml。罗某被查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也没有提出异议。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罗某竟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开溜了!
庭审结束后,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通知罗某到法院报到,罗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反复以中暑要看病等为借口拒不到案。法院通过短信等形式向其释明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法律后果,罗某仍不以为然。公安机关亦多次电话联系罗某要求其到案接受处理,罗某仍以同样的方式消极应对。
审理结果
因罗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清流法院裁定中止审理此案。2020年8月初,经公安机关网上追逃,脱逃在外的罗某被逮捕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罗某被查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坦白,依法从轻处罚。罗某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罗某认罪认罚后经传讯不到案,不予从宽处理。综上判决如下:被告人罗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温馨提示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取保候审与刑事拘留、逮捕一样,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非“取保了事”。法律不是儿戏,法律面前没有手段可言,弃保逃匿不仅难以逃脱罪责,反而量刑时可能被会加重处罚。
来源:三明中院 清流法院
编辑:王菁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