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汽车怎么保全的,发生交通事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请律师吗

时间:2022-10-04 21:57:10来源:法律常识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保全,通常是对其中一方的财产申请进行保全,用于保证另一方当事人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但向法院提起保全申请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交通事故诉讼保全有哪些条件?

李勇律师:交通事故诉讼保全有哪些条件?

法妞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诉讼保全有哪些条件?

李勇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

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李勇律师补充:

诉前财产保全要向事故车辆扣留地的法院提出。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需要以下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不是受害人的要附加申请人与受害人的关系证明;

3、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事故车辆的权属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等值的担保,如果是以他人的财产作为担保要求他人写的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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