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1:55:08来源:法律常识
王某在一少儿培训机构就职期间,将收到的培训学费偷偷扣下,未转到公司账上。公司发现后,向警方报案。到案后,被问起为什么这么做,王某说是“为了存钱结婚”。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王某提起了公诉。
2018年5月,王某入职沪上一家少儿培训机构担任销售经理。同年8月,他在向两位家长出售培训课程时,家长提出用支付宝支付学费。因当时公司的支付宝账号还未开通,王某让家长将两笔学费打进了自己的个人账户。
“9月,公司的支付宝账号开通以后,我就将一笔学费打到了公司的账上,另一笔钱暂时没有打。过了三四个月,我发现公司也没有查账。于是我就让在谈业务过程中比较信任我的客户将学费打入我的私人账户,事后也没有和公司说。”随后,王某在学校的课程管理系统里将这些学生的付款状态修改为“已支付”,并安排他们正常上课。
2019年12月初,公司财务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发现了资金缺口。王某得知公司查账的消息后,悄悄将系统内这些学生的付款状态改为“未支付”。
经查,2018年9月至2019年11月间,王某共侵占学费40万元。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只是“想存点钱结婚”,最终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问起侵占的钱最终去向,他说花了10万左右用于购买手办玩具,还有大约十几万用来偿还个人债务。
虹口区检察院指控,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说法
对企业来说,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对财产和资金的去向做好记录和跟踪,并定期核对账目,堵塞漏洞、规避风险,对资金进行有效监管。还要加大对关键岗位员工的审查、培训与监管,提升员工法律意识,防范职务侵占犯罪发生。检察官也提醒大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务,绝不是“生财之道”,在不劳而获虚荣心的诱惑下,只能一步步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