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咨询电话,参加高考才发现自己是网上逃犯

时间:2022-10-05 03:04:06来源:法律常识

十年磨一剑,一朝试锋芒。6月7日,一年一度的高考如期而至。

然而,在这关乎考生命运的关键时刻,四川达州的高考考生黄某,却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被浙江警方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对此,考生本人却毫不知情。

面对警方的到来,黄某坚称自己从未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只是曾经帮一位“店主”实名认证过相关账号。

警方认为,其违法事实还有待进一步查证。高考前,浙江警方联合达州警方调查后,决定变更强制措施,让她先参加高考。

参加高考,才发现自己是网上逃犯

6月7日下午,黄某走出考场

进城赶考 考生办理入住时被民警带走

黄某出生在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一个乡镇,与许多同学一样,几乎没有出过远门,去过最远的地方,也在四川省内。

6月5日,高考前夕,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黄某和同学们一起,在老师的带领下乘车到达宣汉县城,打算休整两天后参加高考。

“大家都很意外,上百名同学办理入住的时候都没出现异常情况,只有她一个人无法办理入住手续。”宾馆前台工作人员介绍,5日下午,他们在为这些学生办理入住时,发现黄某竟然是一名“逃犯”。

“她是浙江警方的网上在逃人员。”宾馆工作人员称,他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立即找老师和学生本人了解情况。蹊跷的是,黄某本人对此毫不知情,同学和老师也称,黄某平时是个“乖乖女”,都不相信她做过违法犯罪的事情。出于无奈,宾馆选择了报警。

很快,宣汉县公安局蒲江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黄某带走。

警方调查 该考生曾做“兼职”赚过钱

“怎么可能?我连校规校纪都不敢违犯,为啥就成了网上逃犯了?”在派出所,民警向黄某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按程序对其展开调查询问,第一次进派出所接受调查,黄某几乎崩溃,坚称自己从来没有从事过任何违法活动。

黄某是高考考生,身份特殊。为确保万无一失,宣汉公安局刑侦大队、蒲江派出所民警仔细查询了相关信息,确认黄某的确被浙江警方列入了在逃人员名单,“网上追逃”的时间是2021年4月,理由是“涉嫌电信网络诈骗”。

“作为高中生,黄某没有足够的社会经验,有可能存在身份信息被盗用等情况。我们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帮她分析了几种可能性。”宣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介绍,通过耐心解释和长时间沟通,黄某想起一件通过网络做“兼职”的事,觉得很可能与自己被网上追逃有关。

黄某回忆,2020年12月,她在同学的推荐下,结识了一位某电商平台的“店主”。该店主让黄某将其本人的身份证拍照发给他,然后发给黄某多个网络账号,让其用相关账号登录电商平台,并进行了刷脸认证和实名认证。

“整个过程都是通过手机完成的,后来我也没联系过对方了。”黄某称,她帮助这位“店主”完成实名认证后,对方通过微信给她发了200多元的“辛苦费”。

川浙联动 变更强制措施让她先参考

简单的操作,蝇头小利,却让身为高中生的黄某,成了连自己都毫不知情的电信网络诈骗嫌疑人。

6月5日当天,高考在即,宣汉警方与时间赛跑,立即与浙江警方取得联系,并第一时间将调查结果告知对方,建议浙江警方赴四川联合调查,在高考前尽快商定一个最佳解决方案。

参加高考,才发现自己是网上逃犯

高考前黄某在派出所内复习

“我们很同情你的遭遇,但仍需要进一步调查。马上就要高考了,我们看能不能找到办法让你先参加高考。”

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派出所民警暂时将黄某留置在派出所,专门为她准备了一个临时自习室,嘱咐其不要有心理负担,安心复习,以最好的状态迎接高考。

6月6日18时许,浙江警方赶到宣汉县公安局蒲江派出所,在核实相关情况并征求当地警方意见后,浙江警方决定为黄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当晚,黄某被家人接回家中复习。警方表示,待高考结束后,将会再对黄某作进一步调查。

6月7日,黄某顺利跨进高考考场。

警方提醒:

不得将本人所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户、网络账号等出售、出租、转借给他人,如果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或其他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提供者的法律责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参加高考,才发现自己是网上逃犯

来源:天下有诈、熊猫反诈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