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09:44:07来源:法律常识
1月25日,淄博市政府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1年淄博市应急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据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帅介绍,2021年,淄博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灾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被省人社厅、省应急厅表彰为“山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
强化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细化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出台《淄博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细化明确市安委会48个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任务和128个行业领域行业主管、直接监管部门。明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地下管道管线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制定安全生产中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举报奖励办法、应急管理专家工作规则等制度措施。开展企业全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修订工作,把安全生产责任细化到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和每一位员工,目前全市2万余家企业已全部重新修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出台《淄博市生产经营单位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管控。全市重大危险源危化品企业实现24小时重大危险源实时监测预警。深化危化品“3人以上岗位”专项整治,减少岗位操作人员近1500名。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清理不符合条件的采掘施工队伍4家。深入推进522家规模以上企业、3596家小微企业全面建成双重预防体系并有效运行。聘请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对全市201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开展诊断式执法检查,排查整改问题5400余项。联合市消防支队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两轮专项检查督导,发现整改问题3500余项。
扎实推进大快严专项行动。聚焦道路交通、危化品、煤矿和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农业、水利、冶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一年拉网式、起底式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严查彻改安全隐患问题。全市共派出检查组6万余个,出动检查人员27万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33万余项,立案处罚生产经营单位8000余家次,罚款7000余万元。创新开展“媒体+专家”大快严媒体监督行动,抽查暗访重点行业领域,监督隐患整改。
深入开展“两个”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市“防范因限断电引发安全事故”和“细小微小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专项行动,从细微处严查彻改安全隐患。截至12月底,已检查生产经营单位2万余家次,排查整改隐患近4万项,罚款500余万元。组织开展安全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严查严处“两虚假”“两出借”行为,整顿净化安全评价市场。
部署开展“四位一体”三年行动。着眼“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关键目标,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举措,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印发2021年集中攻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精准施策。采取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措施,分行业、分区域列出年度攻坚任务,每季度调度推进落实情况,实施精准攻坚治理。每月动态更新隐患问题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全力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制定印发《全市“四位一体”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将安全生产与作风建设、惩治腐败、扫黑除恶一体推进,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
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出台《全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指南》,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双备案”等制度,实行“红蓝黑”差异化分类执法,探索建立“1+2+N”联合执法检查新模式,以“有解思维”落实突破安全监管难题。2021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工贸行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全市非煤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双随机”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集中执法活动等,2021年检查企业1.3万家次,查处违法行为2.8万条,罚款3200余万元。
强化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监管。重大活动期间,化工、危化品等企业原则上禁止高危作业,确需作业的必须升级管理。全市公安、发改、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各区县对1000余家企业实施驻点监管,共督促企业整改各类问题3.2万余项,同时严格落实驻点监管“四个必到”现场,强化特殊作业监督。市安办11个常态化督导组定期对区县开展督导检查。组织专业安委会牵头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巡查组,对本系统开展贯穿式安全生产督查巡查。
大力实施素质固安工程。深入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严格三级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管理、班前安全教育和复工第一课等制度。今年共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4.5万余人次。建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职工查隐患奖励制度,奖励职工2万余人次,奖励近300万元,120余万人次接受安全警示教育。建立事故警示教育制度,事故发生后15日内事故发生地组织召开现场警示教育会。加强冬季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全市燃煤取暖用户明白纸发放、宣传引导、登门入户、报警器安装实现四个“100%全覆盖”,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强化机制创新,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防治水平
强化风险研判预警。印发自然灾害灾情会商评估制度,特殊时期和特殊天气及时会商研究。加强汛期、防火期等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制定落实针对性防范措施,今年已会商13次。强化特殊天气研判预警,及时发布重要天气应对措施提醒,今年已发布各类极端天气预警信息提醒42次。组织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应急管理系统任务全面完成,录入数据12000余条。
抓严森林防灭火工作。制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工作规则,明确27个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运行机制。重新编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手册,健全森林火灾分级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举办全市森林防灭火指挥人员培训班,提高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严格落实“把住路、守住山、看住人、盯住坟、管住火”要求,在春节、清明等重要节日期间,强化督导检查,对各区县、重点镇办、国有林场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督导检查。
全力保障安全度汛。建立防汛抗旱区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将我市划分为南部、北部、中部、小清河等4个协调联动区域,有力有序有效处置防范洪涝灾害。全面落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制,明确30个成员单位职责。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汛期全市共排查整改隐患险情900余条。编制防汛防台风预案3000余个,组织防汛抢险演练755次,参演人员1.1万人次。编制山丘区、低洼易涝区519个村、近24万人的转移避险方案,今年全市因降雨组织2次人员转移避险,共提前转移避险6000余人,全力以赴打好“烟花”台风防御战和黄河秋汛防御战,全市安全度汛。
加强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成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减灾委员会和物资保障领导小组,明确13个部门职责。研究制定市级自然灾害生活保障类救灾物资采购储备规划,采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并制定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物资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省首个村居汛期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提高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建立防汛物资储备库28个,防汛物资装备库47个,防火物资库65个。
强化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处置水平
在全省率先建设首家市级应急指挥中心,作为全市应急值守、信息接报、监测监控、决策参谋、指挥调度、信息发布的综合运转枢纽,为全市统一指挥突发事件及部门联合会商提供基础支撑保障。
实现与政务信息资源平台互联互通,接入企业信息、执法信息、许可信息等数据资源,整合公安、水利、水文、交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视频监控约22万路。
加快推进“智慧应急”分平台建设,目前已基本实现隐患排查、监管执法、应急救援、资源管理、监测预警等功能,普查录入平台高危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1596家、救援队伍71支、应急专家238人、应急储备库78个。
强化应急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在实现各镇(街道)和化工园区视频会商联通的基础上,逐步完成了与公安、水利、水文、气象等39个部门的音视频互联互通,真正形成纵横贯通的应急视频调度网络。
完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机制,利用单兵、无人机、布控球等应急通信装备,在高危风险点配备4G单兵通讯设备,提升事故灾难现场音视频传输能力,全面打通前后方音视频直传的“最后一公里”。
加强预案编修和应急演练,已发布专项预案53个、部门预案44个,先后举办了山东省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应急演练、全市防汛防台风抢险应急演练和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综合应急演练。
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和防火期、汛期联合值班值守制度,处置和调度各类突发事件1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