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5 15:47:08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社杭州6月14日电(记者许舜达 王俊禄 吴帅帅)6月13日,位于G15沈海高速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附近高速公路上,一辆槽罐车发生爆炸,造成人员伤亡。
记者14日上午在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据初步调查,爆炸车辆为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牌照为浙CM9535(属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由宁波开往温州,行至G15沈海高速往福建方向温岭西出口下匝道中段发生爆炸,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了解,涉事车辆归属于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据“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经营范围为危险品货运、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汽车租赁服务等,注册资本59.5万元。
相关行政处罚显示,从2016年至2018年,瑞安市瑞阳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曾被温州市和瑞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罚10次,其违法行为包括“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未按规定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道路运输经营者聘用无法定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道路运输企业未按规定上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等。
截至14日10时,事故已造成19人遇难、172人受伤,伤员均已送医救治。记者从救援现场了解到,因仍在救援,目前失联司机的情况暂不明了。
此外,根据应急管理部的官方发布,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温岭油罐车爆炸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督促各方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强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推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