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6 05:28:08来源:法律常识
不起诉要旨汇总
不起诉要旨七: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已退赔,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不起诉要旨八: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
不起诉要旨七: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已退赔,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判例七、
案 号:渝北检刑不诉[2019]188号
判决理由:
公司以赚取手续费等为目的,分工合作,在实际控制人的安排下,前端人员负责通过网络寻找客户,虚构自己系知名金融机构或内幕机构等单位工作人员,以带领客户炒股赚钱为幌子,利用团队提供的相关“话术”等获取客户信任,再将客户输送到后端。后端人员负责进一步开发客户,将自己伪装成资深金融分析师等,诱使客户进入**平台进行天然气、黑角、尿素等商品交易。客户在**平台开户入金后,后端人员并未对客户提供专业指导,而是按照实际控制人的要求,采取“多空平衡”策略,虚构自己提供给客户的意见是对市场行情的专业判断,通过诱导客户加大入金、不持仓过夜、设置止盈止损、频繁刷单等方式,骗取被害客户高额手续费和客户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亏损等。
**平台系在交易过程中不与外界网络产生数据交互的封闭内盘,被害人的资金也未流入天然气等国际或国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
判例评析:
本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陈某某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经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的量刑情节。陈某某系初犯,到案后认罪态度好,已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较轻,可以免除处罚。
不起诉要旨八: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
判例八、
案 号:怀鹤检刑不诉[2017]3号
判决理由:
湖南**公司成立后,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许可,擅自采用通过发展会员单位,由会员单位发展居间代理商或个人代理商,再由代理商发展客户的方式,引导客户在湖南**公司官方网站上链接的多元世纪电子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后进行中安银、中安铜、中安油(后改为中安沥青)的做多交易和沽空交易,交易采用“T+0”交易模式,保证金制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合约标准化,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允许客户以对冲平仓的方式了结,实质上进行非法期货交易。
判例评析:
本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案发后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本文系丁广洲律师团队成员部分转载于张春律师《代理/搭建电子平台及软件交易涉嫌犯罪之无罪辩护思路(实务案例)》。丁广洲律师团队相对固定成员律师八名,也都专注于刑事辩护,且每个律师仅专注几个罪名,不同罪名对应不同律师,为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