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00:25:10来源:法律常识
亲孙儿作原告,祖父母当被告,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家庭为何终日郁郁寡欢、眉头紧锁?近日,西乡县人民法院沙河法庭在当地村委会设庭,公开审理调解一起标的金额为296万元的共有物分割纠纷,促成当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据了解,年近七旬的祝甲夫妇婚后生育三子,次子多年前因事故致死。2021年8月,其长子杨某在山西务矿工期间因工死亡,事故双方达成赔偿杨某家属296万元的赔偿协议,赔偿款由幼子祝乙保管至今。长子杨某生前与其妻李某育有一子杨丙,两人离婚后,杨丙随杨某生活直至杨某因工死亡。现祖父母与孙儿间因分割296万元赔偿款协商无果后无奈诉至法庭。
法庭考虑到296万元赔偿款目前由原告小叔祝乙保管,且仅存一份的赔偿协议还在杨某生前上班的矿主手中,加之原被告双方对赔偿标准、赔偿款构成项目争议很大,双方相互猜忌,情绪对立严重。为保障案件顺利审理,沙河法庭前往多处金融机构查询赔偿款去向,及时冻结涉案资金。先后走访了与杨某生前一起务工的人员,并多次前往县劳动仲裁委咨询调查,尽量全面掌握事实真相。
鉴于祝甲夫妇均系残疾人且年事已高,杨丙又系未成年人的特殊情况,为保护双方当事人权益,彻底化解矛盾,还本已艰难的家庭些许温情,沙河法庭前往当地村委会开庭调解,经过法官、村“两委”、双方律师反复辩法析理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杨丙分得100万元赔偿款,并应当于6月11日前履行完毕。至此,这场亲孙儿状告祖父母的家庭“悲剧”得以化解,亲情的裂痕也因调解协议的达成有了逐渐弥合。
近年来,沙河法庭牢记为民宗旨、坚守为民情怀,把法庭打造为司法为民的“桥头堡”,通过巡回审理、家事审判,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司法获得感,保障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安定、和谐。
作者:苏果
编辑:王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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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