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01:57:06来源:法律常识
我于2016年8月23日在玉林弘通别克4S店购买一辆全新英朗小车,于2021年5月8月下午行驶不到100米,就见方向盘底冒烟并越来越臭烧胶味,本人迅速熄火,将车窗和车前盖打开下车,然后给在附近修车的朋友去电,叫他速来帮忙处理,并叫他带上灭火器,当我下车后,冒烟处开始着火且火焰越来越大,当修车的朋友赶到后用干粉灭火器迅速将火扑灭,揭开中控仪表台,看见线路模块(应该是总成)已烧糊变型,线路也烧粘在一起。后来联系弘通别克售后,店方派了技术主管和修车师傅过来察看拍照取证,问我买有自燃险没有,我说去年8月28日买了车损险,他们说要去年9月16日后买的车损险才包含自燃险,说我买早了。他们说回去后写报告向厂家反馈,等待厂家答复。一等等到5月26日售后经理才来电转告厂家和店家答复,厂方回答三年质保已过,不负责。店方说免工时人工费,配件一万三千多由我负责,帮我修好。我说不能接受。我提出去年十月份小车在他4s店大修过,我也从来没有改装过该车,认为自燃原因一是厂家配件有质量问题,二是店家去年修车时没帮修好,接线路时螺丝没上紧,或是其他因素造成,要求厂家和店方免费修好。放停电话没多久,经理又来电说厂方的老师说叫我找交警出一份自燃成因认定书也可以申请保修。我就按他的要求去做,但交警说小车自燃成因他出不了。建议我找下消防,找到消防后又说我当时没报有警(当时自行扑灭火情后,心情慌乱忘了报消防),时间又拖延太久,也出不了,建议找回店方协商解决,不行的话找消协投诉行政协调解决,现在向消协投诉都十几天,收到信息说已转某市场监督所办理,要45天内才召集两方协调,协调不成就终止协调。如此看来,此事将会不了了之。借此平台,请大家和有关媒体评论一下,这次小车行驶中自燃该是谁的责任?售后说质保已过,那我想问,我的车去年开回你店大修,你的保质期又是多久?自燃后你的技术主管和师傅来看,拍照取证,先是问了保险,后又说回去反馈给厂方,争取妥善处理给我。既然你说免工时人工费,修车的零部件帮打9.5折,这就说明你们已清楚是你们的责任,那为什么不主动挑责?还要推来推去?所有明白人都很清楚是你们厂方和店方的责任,你们的答复是在推卸责任。希望大家都来评论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