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2:48:04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8月29日讯(记者 刘浏)“这次检察院组织的多方调解,解开了我们两家这么多年的心里‘疙瘩’,我为我的行为真诚地向你表示道歉。”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刑事和解室,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犯罪嫌疑人朱华诚恳地向邻居王春凤表示歉意。
2020年10月1日上午,68岁的王春凤在庄稼地里除草时,与邻居陈梅发生争吵,后引发相互推搡和互扯头发。朱华是陈梅的亲家,当天与儿子去陈梅家时,见他们两人在地里争抢锄头,便上前“出手相助”,将王春凤拉倒在地并进行殴打,造成王春凤肋骨骨折、轻伤一级。2020年12月14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朱华立案侦查。2021年7月14日,该案被移送通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小案不能小看。对于这类因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案件,要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就一定要化解他们的心结。”在充分审查案卷了解案情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到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据村干部介绍,朱华和王春凤两家人多年来时常因为道路、土地等问题发生纠纷,两家长期存在邻里矛盾,积怨已久。考虑到双方因邻里琐事引发纠纷,犯罪嫌疑人朱华主观恶性不大,有悔罪表现。7月21日,通州区检察院启动刑事和解程序,邀请双方“面对面”进行协商。
“太过分了,就是要他‘吃官司’,我就是要出口气。”“谁怕你,到时候法庭上见!”由于双方积怨较深,互不相让,双方一见面就争吵起来,此次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矛盾似乎不可缓和。“如果他们两家这次‘心结’化解不了,以后他们积怨会更深,甚至会变成几代人的矛盾。”通州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陈华认为有必要再想想办法。于是,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聘请的律师和当事人,从家庭、社会、法律等多方面进行释法说理,双方的态度渐渐缓和了起来。
“2020年9月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挂刑事和解室牌子),已经成功化解4起因邻里矛盾等原因引发的刑事案件纠纷,成效比较明显。” 7月30日,见双方有调解可能,该院决定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第二次刑事和解。
“这次,我们邀请人民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主导调解,检察机关现场监督,双方律师从法律角度和双方利益出发参与见证,这样多方参与的刑事和解既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又更容易让积怨已久的双方接受。”据陈华介绍,此次由检察官、人民调解员、双方律师参与的调解进展较为顺利,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朱华和王春凤自愿达成刑事和解协议,朱华当场支付了赔偿款并赔礼道歉,王春凤也出具了书面谅解书,对朱华的行为予以谅解,两家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近日,通州区检察院综合考虑案件情节后,依法对朱华作出不起诉决定。(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校对 徐珩
来源: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