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4:07:05来源:法律常识
中国有句古语叫“兔子急了还蹬鹰”。
说的是一个本分老实的人如果被人欺负急了,也会奋起反抗。
在2000多年前,有一位叫唐雎的勇士出使秦国,秦王说他“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
言语间毫不掩饰对唐雎的蔑视之意,你们普通人发怒能怎么样呢?不过是摘了帽子用头撞地而已!
面对强大的秦王,唐雎回应说“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唐雎所说的话,和“兔子急了还蹬鹰”差不多是一个意思。
这些话常被人们用来劝诫自己,做人做事不能逼人太甚,得饶人处且饶人。
2018年8月27日,在昆山就发生了一起恶霸欺负老实人而被反杀的案例。
一位浑身纹身的“大哥”,因为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对无辜路人又打又骂,甚至掏出武器不停拍打老实人,威胁要杀了他。
想不到的是,在拍打过程中,这位“大哥”手中的刀没拿稳,掉在地上被老实人捡去。
老实人无路可退,追着“大哥”连挥数刀,“大哥”倒地不起,被送医不久后不治身亡。
由于此事发生在路口,整个事情经过被监控一清二楚地记录下来,很快便传到网上。
第二天,此时引起网友们的广泛关注,画面中的“老实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老实人被警察带走后,支持“正当防卫”的人开始为他发声。
五天后,老实人被核定为正当防卫释放。
此事虽然过去,但激烈的讨论却未停止,热度足足持续了半月有余。
当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当事人后来又怎么样了呢??为什么此案会引起如此大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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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是昆山某个酒店的工程部经理,2018年8月27日晚上9点多照常下班后,他骑着自行车从公司回家。
行至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红灯亮起,于海明在路口停下等绿灯。
突然,于海明感觉到有一股力在后面推了一下自行车,回头一看,一辆宝马轿车撞到了他的车屁股。
于海明所在的区域是非机动车道,宝马轿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撞到于海明,属于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
但撞击程度很轻微,从监控显示的内容可以看出,于海明回头看了情况之后,赶忙右腿支持车子,往右前方挪了两步。
挪动的过程中,于海明一直保持回头看的姿势,紧接着,宝马车里下来一位白衣服的男子和一位黑衣女子。
男子下车后看了一下汽车前脸,站在于海明前方2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而女子则径直走向于海明,将他的自行车推到人行道上停放。
随后男子上前和于海明进行了交涉,具体的内容我们不得而知。
短暂交涉后,黑衣女子上前要将白衣男子拉走。
一件微乎其微的小事,本来到这儿也就结束了,可接下来的事情却让于海明陷入恐惧之中。
正在白衣男子转身准备回去的时候,从驾驶舱的位置上又下来一位男子,视频显示,男子穿着灰色T恤和黑白花色的裤子。
男子从下车后一边向于海明走去,一边用手指着他,显然嘴里在骂骂咧咧的。
这人叫刘海龙,如果说于海明是兔子,那么此人就是这个案件中的“鹰”。
刘海龙走到于海明面前后,二话不说就对于海明进行拳打脚踢。
刘海龙的两位朋友见状,赶忙上前拉扯刘海龙。这时候,附近有一位于海明的同事见到情况后也过来劝解刘海龙。
在后来的调查中我们得知,此时的刘海龙是喝醉的状态。他在追打于海明的过程中,于海明可能说了些反驳的话。
大家可以想象一下,如果有陌生人平白无故地对你拳打脚踢,你说句“你这人怎么不讲理啊”之类的话,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不对?
我们不知道于海明说了什么,但我们知道刘海龙“怒了”。
打了于海明一阵之后,他骂骂咧咧地返回汽车,只见他从驾驶舱里掏出一把长刀,拔掉保护套之后,直接小跑着冲向了于海明。
旁边的人见到刀子都吓了一跳,赶紧上前阻止。刘海龙右手握刀,对着于海明挥舞了数次,于海明一直在腾挪、防御。
这个过程中,于海明的颈部、腰部、腿部,脸部,均被击打受伤。
于海明找机会冲到马路上,想躲开眼前的醉汉,但刘海龙不依不饶地追赶着。
追了两三步之后,案件的反转来了:刘海龙没握紧手里的刀,刀突然滑掉到了地上。
于海明见状,抢先弯腰捡起武器,对着刘海龙挥了出去……
此时画面反转,变成了“受害者”追砍“施害者”,刘海龙摔了一跤又爬起来,捂着肚子一边逃跑,一边继续高喊着(不知道是骂人还是求饶)跑向宝马车,期间又身中数刀。
而最开始和于海明理论的白衣男子见状,第一时间就逃开了。
这时候现场十分混乱,于海明的同事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刘海龙跑到车前,还没来得及开车门,于海明又追过来了,刘海龙继续从车后面往路边绿化带方向逃跑,跑出30米左右的距离之后,倒在了绿化带上。
于海明前后一共击中5刀,同事报完警上来拉住了于海明。
此时的于海明,害怕、紧张的情绪都到了极点,他又担心刘海龙喊人前来报复,就紧紧地握着刀,到车边把刘海龙的手机拿走,然后在路边蹲坐下。
很快,警察来到现场,于海明主动把砍刀和手机交给民警。由于他和刘海龙两人均受了伤,于是被送往医院救治。
当天,刘海龙因伤势过重,失血性休克死亡。
刘海龙的死,在看守所里的于海明并不知情,直到第四天他才听说刘海龙已经死了。听说刘海龙的死讯后,于海明大脑一片空白,只觉得自己一辈子都要完了:
“脑子一下就蒙了,从来没想过这辈子会杀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中国老百姓自古以来就认定的道理。
事件的整个过程当时被监控拍了下来,并在第二天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
一时间,网友们分成两派,对此事展开讨论。
当然了,支持者的数量远大于反对者。
尚在看守所的于海明并不知道他的事正被全国网友激烈讨论,他的结局也牵动着全国网友的心。
昆山警方通过对监控录像的的逐一分析,对几位当事人的仔细调查,9月1日下午五点,昆山警方宣布:于海明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这是于海明在看守所的第五天。
知道这个结果后,这个41岁的汉子失声痛哭,在《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上签完字后,于海明在镜头面前一直说着:
感谢国家,感谢人民政府,感谢人民警察……
而网上为于海明牵挂着的无数网友,也终于松了口气,纷纷为警方点赞,为我国司法机构点赞!
至于于海明的行为,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在央视节目《今日说法》中,记者针对这个问题,采访了昆山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刚。
张刚表示,于海明的行为确实属于正当防卫。
这是在根据侦查查明的事实以及听取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作出的定性,其理由有三个。
在后来的采访中,于海明哥哥对记者说了一些家里的情况。
出事后,全家人为了怕年迈的母亲担心,选择了瞒着母亲,但毕竟事情在网上闹得太广,很多同村人了解情况后来家里安慰或者打探情况,母亲还是知道了这件事。
了解情况后,母亲愁得吃不下任何东西,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就一直哭。
于海明的嫂子也对记者说道:
这几天家里全都乱了,母亲白天不吃饭,晚上不睡觉,不仅以泪洗面,而且高血压都犯了,一家人都怕母亲的身体吃不消。
直到9月1号晚上好消息传来,家里手忙脚乱的情况才好了一些,大家告诉母亲说“小明没事了”,母亲还不敢相信,毕竟网上的信息传的太快,一天三个样。
经过再三确认后,母亲才终于相信于海明没事了,紧接着又开心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
“我儿没罪”。
在《今日说法》节目中,记者也采访了于海明工作的酒店老板,老板说,于海明家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在事发之前,他家最大的孩子生了重病,大家还帮忙筹款,但只筹到几万元。作为一个四十岁的男人,上有老、下有小的于海明生活压力很大。
不过,于海明的案件尘埃落定之后,家人们虽然不没了焦虑,却又被一个新的烦恼包围了。
这次“反杀”案的影响力实在太大,导致案件过去了,但舆论远远没有结束,大家对于家的关注更没有结束。
这其中有好人,也不乏别有用心的人。
好心人联系过来之后,有要捐款帮于海明家的大孩子治病的,也有慈善机构要为他们捐款的。
别有用心的人呢?他们为了赚流量,博眼球,竟然谎称自己为于海明家捐款三十万,还提供了虚假的捐款信息,于海明的家人们为此一次又一次地和记者、朋友解释。
后来,这位造假网友被拘留十天。
还有些让人分不清好坏的行为,比如有人愿意高薪聘请于海明到他的公司上班,但目的到底是帮助于海明,还是利用于海明的热度,我们也不知道。
事情过去半个月后的9月13日,于海明给哥哥打了个电话,这也是案发后他们第一次沟通,此前,都是他的妻子和家里联系。于海明和哥哥说,自己脖子、腿上的伤已无大碍,但腰上的伤还有点疼。但自己毕竟还是杀了人,心里压力非常大,乱糟糟的,每天都非常恐惧。
当哥哥说到很多热心网友愿意提供帮助,于海明则表示他过段时间就可以出去工作,网友们的捐助他不能接受,但是谢谢大家的好意。
于海明在电话里和哥哥说:
等再过段时间,伤好了,他就外出工作,这两年可能苦一点,但是过去就好了。
精神令人钦佩。
现在,于海明只希望能低调的正常工作,有这种自力更生的品质,相信他一定能度过经济上的难关,祝福他!
回顾一下整个昆山反杀案的始末,“龙哥”的结局在令人叹息之余,仿佛又透露着一丝耐人寻味的滑稽。
这场悲剧,至少有数次可以避免的机会,但龙哥对老实人的步步紧逼,把自己逼向了绝路。
有位律师评价称“昆山龙哥用自己的生命,趟平了正当防卫的司法实践之路”。
法律不能沦为保护恶人的工具,惩恶扬善的事迹还是要发扬。
从这点来看,昆山反杀案在我国司法建设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从1997年《刑法》规定无限防卫至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过大量的类似案件,但被认定正当防卫的却很少。
在之前,网上也有个非常诙谐的段子是这么说的:“遇到流氓忍气吞声,不是因为害怕流氓,而是因为害怕法律。”
这很好地反应了人们对“正当防卫”其实是有界限感的。
过去,人们觉得法律冰冷无情;现在,人们发现法律原来也是人性化的。
在“昆山反杀案”过后仅四五个月的春节期间,在丽江又发生了另一起“丽江反杀案”,主人公唐雪在邻居多次上门威胁后,持刀争执致邻居死亡,也是被定性为正当防卫。但唐雪和于海明不一样的是,唐雪是在看守所羁押了324天之后,才被无罪释放的。
唐雪的故事我也曾写过,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一看。
还是那个观点:从连续两件同类案件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我国的司法正在往更人性化、更完善、更健全的方向发展,对于踏实做人的人来说,这是好事。
毕竟,法律存在的意义,就是帮社会威慑或制裁那些约束不了自己的坏人。
当然,要建设一个和谐美好的社会,仅靠法律远远不够。
只有每个人都能约束自己、控制自己,才能越来越少地减少类似事情的发生。
道阻且长,这虽然需要人人参与并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但我们已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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