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7 17:16:05来源:法律常识
半岛全媒体记者 尹彦鑫 蒋凯
随着大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自身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往往都会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执行是司法程序中重要的一个环节。
住户霸占法院已拍卖房产,应该怎么办?“房地登记不一致”情形下,如何解决“办证难”问题?相关权利人“恶意”提起执行异议阻挠执行程序,如何推进执行程序?买的商品房没过户被法院查封了怎么办?4月12日上午9:30半岛问法热线将聚焦“执行难题”。为了更好地解答市民对于执行难题的疑问,本期我们特别邀请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董则明和执行二庭法官助理吴天文与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鲁桂霞律师和孙睿律师共同在线接听市民来电。市民如果有执行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半岛问法热线80889800或96663咨询。
【案情简介】申请执行人郭某与被执行人日照某某置业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判程序中,法院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两宗土地使用权,查封后涉案土地上建成房屋共计332处。因涉案土地存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房地登记信息不一致,在该小区土地处于法院查封的状态下,不能办理土地产权登记以及后续的房屋产权登记,小区内已经办理网签的业主“办证”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执行结果】为解决这一问题,办案法官依法将住户提出的异议移送执行裁决部门进行确权,同时与各方当事人、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沟通,征求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以“同等价值查封物替换”方式解决涉案土地的“办证”难题。根据执行异议裁定确权认定,法院依法解除了233处房产的查封,并为其办理了个人分户证书。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引导当事人、案外人通过合法的途径寻求救济,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三百多处房屋确权及“办证”难题,避免了矛盾的扩大与加深,获得当地群众一致好评。
【法律分析】本案中涉案土地因存在“房地登记信息不一致”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土地证、房产证等均不能正常办理。首先,已经办理网签并支付全部房款的住户依法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由执行法院进行“确权”裁决;其次,执行法院积极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破解销账,加速攻破困扰当地三百多户居民十余年的历史遗留“办证”难题。该案的执行,充分体现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在司法个案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本期问法嘉宾
董则明:1997年7月大学毕业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民一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现任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吴天文:2018年12月考录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至今,现任执行二庭法官助理。
鲁桂霞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婚姻家事、执行、刑事等领域
律师简介:鲁桂霞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被青岛市市北区司法局评为“2021年度青岛市市北区优秀律师”、被青岛电视台评为“青岛电视台十佳调解员”。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帮助企业进行合规管理;在诉讼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诉讼服务经验。
孙睿律师: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擅长领域: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婚姻继承、民间借贷、强制执行
律师简介:孙睿律师,青岛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法学学士。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高级家族财富管理师。现担任山东华赛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青岛电视台《真情调解》、《幸福再出发》演播室点评嘉宾。2022年被评为市北区律师行业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服务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婚姻继承、民间借贷、法律顾问、强制执行等专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