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4 18:45:08来源:法律常识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关于赌博罪及其处罚的规定。赌博罪是指以一定的赌资为本钱,意图通过赌博取得更多金钱或财物的行为。构成本罪应当符合以特证:
1.必须以营利为目的。“以营利为目的”,是指参与赌博的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人是以获取金钱、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为目的。这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如果不以营利为目的,只是以娱乐消遣为目的,虽有赌博行为,但不能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实施了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本款规定的赌博犯罪共列举了两种行为。第一种是“聚众赌博”的行为。聚众赌博属于赌博中危害性严重的情形,所谓“聚众赌博”,是指行为人组织、召集较多的人纠集在一起进行赌博的行为,而有的行为人通过聚众赌博,从中抽头渔利,俗称“赌头”。这里所说的“赌博”,是指用有价值的东西做注码争输赢的行为。根据 2005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等。本人是否参加赌博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第二种是“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以赌博为业”,是指以赌博为常业,即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或者挥霍的主要来源的行为。
赌博罪的立案标准: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赌博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