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5 03:45:06来源:法律常识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王巍 北京报道
作为锂电池行业的老大宁德时代起诉行业“黑马”中创新航专利侵权案,标的由1.85亿元提升至5.18亿。而中创新航对宁德时代专利无效的申请,目前正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查中。根据法律界人士介绍,按照司法程序,在知产局审查专利有效性的结果出台前,双方的民事侵权官司会中止审理,知产局的结果会对案件走向产生很大影响。根据查询显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对两项专利作出审查,分别维持全部有效和部分有效,也将对诉讼结果产生影响。
2021年7月,宁德时代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创新航专利侵权。宁德时代方称,自己所持的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疑遭中创新航涉嫌侵权,相关动力电池已搭载在数万辆车上。宁德时代要求中创新航停止制造和销售上述侵权产品。
5月25日,宁德时代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证实,近日已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诉讼请求中要求赔偿的金额由1.85亿提升至5.18亿元。中创新航则表示尚不便接受采访。
根据此前报道,作为行业头部的两家公司,在专利权的争夺上互不相让,根据中创新航公开披露的招股书披露,中创新航已就宁德时代所持的多项专利,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权无效。根据知产局公开资料,目前宁德时代一项专利被维持全部有效,另一项被维持部分有效,5月16日,中创新航针对宁德时代的“电连接片及电池模组”专利发起的专利无效请求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了口审,结果尚未公布。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赵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任何人认为专利无效时,可以通过专利无效程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后会对专利的有效性做出相应的裁定。做出裁定之后,任何一方不服这个裁定,还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对行政判决不服的,还可以上诉到北京高级人民法院。
就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的专利权之争,宁德时代专利有效与否的结果,对双方民事侵权案件的影响会非常大,依据法律程序,在中创新航提出专利无效的申请的情况下,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侵犯专利权在大部分情况下需中止审理,除非民事侵权案件的法官认为,中创新航的专利无效申请没有正当理由,这种情况下案件可以不中止审理。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程序,会等到知识产权局作出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这也给双方的博弈增加了不少变数,如果知产局维持了宁德时代专利的有效,宁德时代起诉中创新航的民事侵权案件就会继续审理;如果知产局部分维持专利的有效性,那会在这个部分维持的基础之上,法院再就双方的专利侵权问题进行审理。
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可能引发行政诉讼,就像前文所说,一方对专利有效与否的裁定不服,都可以向北京知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还可能二审到北京高院,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民事侵权案件往往不会在行政案件有了最后结果再开始审判,但是行政机关的审查结果以及行政案件的结果,每一个节点都会对民事案件走向起到影响,不排除此前一些案件发生的情况,比如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专利是有效的,但是到了北京识产权法院审理认为专利无效,或者到了高院认为专利是无效的情况,反过来会再次影响民事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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