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09 08:58:11来源:法律常识
快到年底了,大家谈论最多的可能就是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在很大程度上来说,就相当于年终奖一样。而企业的年终奖,主要由企业的经营状况、企业主的大方程度和企业定位等等来决定,随意性还是比较大的,不好谈论其政策。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来说,绩效工资的发放政策却有迹可循,有变化,但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动。
在机关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两种:一种是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另一种则有很多种说法,有些叫精神文明奖,有些叫绩效考核奖,是对工资的一种补充,对应企业的年终奖。
前一种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特有的一种工资组成部分,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参公事业编人员是没有的。这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70%,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总绩效工资的30%。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工资按月发放,而奖励性绩效工资在年终或下一年初年度考核合格之后一次性发放。单位有一个管理岗八级人员,他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100元,则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为2100元/70%*30%*12=10800元。也就是说,他的每月工资当中含2100元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考核合格后会一次性发放10,8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但有些地方对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能会有两个新政策:
第一、绩效工资分配可能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体现对优秀教师、班主任等特定岗位教师的激励。这是教育部发布的《教师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条款,主要是针对教师的,而教师是我国事业单位中的一个最重要的群体。因为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随月工资发放,一般不会有变动,所以最终改变的就是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以后,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会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也就是说,课上得越多,质量越好,获得的荣誉越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得也越多。而且,对于优秀教师和担任班主任的老师也会有所倾斜。
第二、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可能不会再按实有人数,而是按照编制数来定总额,这对于有超编人员的事业单位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比如,单位有8个编制,但实有人数却有10人,年度考核都合格,也不能按照10个人拨付奖励性绩效工资,而是按照所有的8个编制来拨付。不超编或缺编的单位不受影响,但超编的单位工作人员可能就要少发绩效工资,在分配上也可能存在一些困难。这在有些地方已经实行,我们这边也已经有这个说法了,如果真实行,那么对于超编单位,可能只能让编制内的较高工作人员去申报绩效,然后再按照大家能接受的方式去分配。
还有一种绩效工资,我们这边叫单位绩效考核奖,有些地方也叫精神文明奖等。有些地方机关事业单位都有,分配方式有些一样,有些不一样;有些地方可能机关单位有,但事业单位没有。所以在今年,国家一直在清查津贴补贴和绩效考核奖的发放情况,一度有很多人传出,以后不会再发放绩效考核奖。但我认为,以后还是会发放绩效考核奖的,但是会更加规范,各地的差距会缩小,同地区应该会持平。
我所在的地区是属于偏经济落后的地区。在三年前,机关事业单位才有绩效考核奖,这些年的发放政策也一直没有变。机关单位的公务员,基础的绩效考核奖是三个月工资。单位考核优秀的,按照110%的比例发放;单位考核良好的按照100%的比例发放;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90%的比例发放。比如,一个正科级的公务员的月工资为8000元,若考核良好,则其绩效考核奖应发24000元,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全额事业单位人员,是按照公务员的平均水平来配备总额的。
比如,全市公务员平均工资为6000元,该事业单位有工作人员10人,考核为良好,则单位绩效考核奖总额为6000元×10×3=180000元。至于怎么分配,则由单位自行决定,报上级部门备案。有些单位可能是平均分配,有些单位按照工资情况按比例分配,有些单位也可能对某些特定岗位如教师班主任等倾斜。我们单位是按照工资情况按比例分配的,因为我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年轻人较多,所以最终事业编制人员还比同级别的公务员绩效考核奖更高。
我们这边的绩效考核奖不高,目前也正在进行对各个单位的考核,还没有不发绩效考核奖的迹象。但有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在国家的清理行动当中,绩效考核奖已经降低了很多,并且不保证不会再降。我所知道的广东某些地方,降低的绩效考核奖可能抵得上一些欠发达地区的全年工资。
综上所述,绩效工资发放没有太大的政策改变,但总体是向着更加规范、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会向着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方向发展;会向着缩小各地工资差距,达到地区平衡的方向发展。#职场加油站##2021生机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