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04:14:12来源:法律常识
故意杀人是我国刑法中非常重的罪名,在量刑的时候,最高可被判处死刑。可我们都知道,如精神病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在“杀人”这类罪行的量刑上会与普通人区别开。那么孕妇如果涉嫌杀人,会如何判刑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当犯罪人是孕妇时,情况分为以下几种。
如果经过法定审理,认定受害人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负有极大的过错,受害人对于矛盾的产生、激化、发展都负有严重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孕妇因受到刺激而激情杀死对方,可按照情节轻微追究其刑事责任,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受害人对自身死亡的后果无责任,而孕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对方死亡却仍旧放任结果发生,那么可以认定孕妇的主观恶性较大,对社会危害较大。但由于其在审判时正在怀孕,为保证胎儿的人权,则该孕妇依法不适用于死刑,对其的刑罚是会有着减轻的情形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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