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09:12:08来源:法律常识
有个同行发朋友圈:客户问,XX律师,抖音上说我的案子会赢,我怎么输了呢?
我做律师日浅,但是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有个执行案件,客户说跟被告谈妥了要结案,我告诉他结案后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了,她问我:我怎么看见电视上都可以?
自媒体,已经是个现象级的存在,任何职业,任何人,都绕不过去。
听说有律师和MCN机构合作,一下就成了粉丝上千万的爆款律师。
我相信傻白甜不是那么多,可以想象一下,知道这些有噱头、有脚本,花了钱的法律短视频,目标到底是什么?
不能一概而论,但除去极端情况,大致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律师自己很喜欢被人看到,希望通过自媒体展示自己的工作和日常,被人认识和喜欢;二是自媒体能够带来利益,无论是带来客户或者是自媒体本身的收益,都可以算作这一类。
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演员,也不是每个人都适合当网红。
任何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特点,能出类拔萃的人,除了机会,也有天赋。
比如,直播带货的风那么大,李佳琦也只有一个。
同理可证,能够去当网红律师的,起码应当具备网红的潜质,亦需要付出时间和心血,而这其实并不容易。
我印象很深的一个女律师抖音视频,是个个子很高的上海姑娘,大概讲了讲律师收入的构成部分,大致表达了——律师也是普通工作,并非个个都能挣大钱的观点。
那个视频里面,姑娘很俏皮,没穿正装,也没在办公室,但是一下就让人记住了她是个律师。
我觉得她很棒。
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律师做的短视频了解律师的日常工作,了解律师职业,甚至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就像公检法司各家自媒体都在做的一样。
毕竟现在各家单位都有抖音号,律师凭啥不能凑个热闹。
我经常觉得稍微有点责任心的律师,做的时间长了,都会有点偏执,很难正面回答一个问题。
简单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杀了人要不要判死刑?很难说!
为什么杀人?是陌生人还是有仇?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杀人时候多大年纪?是用刀杀的还是拿个啤酒瓶子敲死了?刀是买的还是旁边店铺随手拿的?诸如此类的问题,我能列举一百个。
而抖音的15秒,甚至是咨询律师的三两句微信对话,能把这些讲清楚吗?
所以,当自媒体上律师说,杀人要判死刑。这是律师说错了吗?还是法律出了错?
都不是,只是有些法律知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
律师行业,和媒体行业,其实有巨大的目标分歧。
这是一个流量产生巨大价值的时代,为了被关注,就得找噱头。
所以就能见到一些短视频里,特别偏激和片面的法律观点,甚至去故意曲解某一个被广泛关注的案件。这是为了向流量靠拢,也是数据被动计算时代媒体的必然选择。
我曾经在头条看到过很多“看图说话”,话题是#我要走了,孩子没有妈妈了#,内容讲的网贷负债,如果自杀,孩子没有妈妈很可怜。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视频里说:什么是好的宣传——句句都是真话,加在一起就是假话。
我热衷于在头条看故事,因为真真假假的故事,都值得被倾听,也都会带来启发。
但是关于法律故事,请全部当成假的来听。
听上去有点玄乎,但是没有人有上帝视角,法官也没有,所以法律追求的,从来就是法律真实,但是故事里,最多只能反映客观真实,还是某个角度出发的客观真实。
法律需求,从来就不是高频需求。
普通人,对被频繁讨论的离婚冷静期这样的法律规定,也不过随便一听。真要离婚了,冷静期根本不是个事,什么调解程序啊,财产分割啊,问题比想象的多。
想要通过看短视频自学成才,估计会陷入很多乱七八糟的答案里面不可自拔。
自媒体是律师自我展示的窗口,这是一个自主性的行为,以目标为导向,会发自己想发的、自己觉得有用的内容。
但是这个目标,绝对不是帮某一个具体的人解决实际性的问题。换句话说,我发的内容能帮到你我很高兴,但是我不保证能够帮到你,我发视频也不是为了要帮你。
律师做自媒体的目标,其实与个体的法律需求之间是相悖的。
当一个人需要律师的时候,他需要的是全方位的、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方案。
这种方案,是建立在证据材料、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别人遇到的类似事情或解决方案只具有参考价值,最终选择要自己做,责任亦要自己承担。
言而总之,可以看自媒体学点法律常识,如果你感兴趣,也可以过个法考从事法律职业,但是如果真遇到要请律师的事儿,多问问身边的律师,还是不要断章取义
相信自媒体告诉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