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5:55:08来源:法律常识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北镇交警致货车驾驶员的一封信
货运机动车驾驶员:你们好!
众所周知,道路交通安全,同我们每个交通参与者息息相关,我们每天出行,都离不开交通安全。然而,大家有目共睹,道路交通事故时常发生。在一起起交通事故案例中,其中由于货车驾驶员超载运输,导致恶性事故的案件也时有发生,鲜活的生命瞬间断送在大货车车轮下,惨不忍睹,给一个个家庭带来悲剧,不能不令人惋惜和痛心,不能不令人震撼!
为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避免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公安交警责无旁贷,必须尽职尽责,不能懈怠。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根据北镇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北镇交警大队专门组织警力,迅速集中开展打击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下大力气治理超载、改装、遗洒飘散装载物一系列违法现象。
一、严历打击整治超载违法现象
货运车辆超载,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车辆超载行驶导致的危害是:1、车辆机件严重受损,车辆的稳定性能、制动性能、安全性能大大降低;2、严重毁坏公路路面、桥梁,缩短公路、桥梁的使用寿命,使国家和集体蒙受巨大损失;3、扰乱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诱发重大恶性交通事故,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质量,严禁超载;《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载物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第九十二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达到30%以上(含30%)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根据违法程度,给予驾驶员记3分或6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货车超载,是车主只图一时的利益,只顾赚钱,置交通安全于不顾,不顾他人的生命安全,而指使驾驶员“多拉快跑”。货车超载,潜在着危险性,尤其是所谓的“百吨王”和重型自卸货车,严重超载,安全隐患极大。对于超载现象,交警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以维护正常的行车秩序。
二、严厉打击整治货车非法改装现象
货车非法改装,无非是车主为了利益,还是要达到“多拉”的目的,改变原来车辆的外形(货厢板加长、加高),从而增加货运体积。对于擅自改变车辆原形,公安部102号令第48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数据的。处以警告或处500元以下罚款。“百吨王”和重型自卸货车,改装现象比较严重。人们同这样的车辆在一条道路上同行,让人望而生畏。赚钱致富无可非议,但是,每个公民必须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可以不顾法律,我行我素,以损害国家法律为代价。交警对这类车辆重点管控和治理,对改装现象责令车主恢复原状,并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三、严厉打击整治飘洒装载物的现象
货车装载的货物,在上道行驶中散落、飘洒,归根结底还是超载 “多拉快跑”造成的。货运车辆装载的货物超出车厢板高度,容易掉落、飘散。在我们北镇,重型货车载运的货物,基本都是建筑用的砂石料。这些货物如果不牢固地捆扎苫布,车辆在运行当中,由于风吹和车辆刹车、拐弯惯性,就会飘洒、掉落,一是造成环境污染,二是危及他人及其车辆的安全,也是交通安全隐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违反此项法律规定,处以150元罚款。所以,交警这次专项行动,对这类交通违法现象,同样是打击整治的重点。依照国家的法律,按照北镇创建卫生城的目标,不容许有这样的违法车辆,在北镇地区肆无忌惮地通行。交警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整治。
我们交警呼吁:广大货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北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