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7 09:34:1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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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作者:周玉文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讯: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15号八闽大厦三层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电话:13960660269
消费者购买房屋,分为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新建的商品房屋,人们通常称为“一手房”买卖,除此之外的房屋买卖则被称为 “二手房”的买卖。这两种房屋的买卖确实有不同的特点,例如,购买“一手房”通常看不到真实的房屋,只能通过“样板房”或者图像以及语言描述来确定所购买房屋的样子;而购买“二手房”则不存在上述问题,买受人可以很直观地看到房屋的一切情况。另外,“一手房”和“二手房”周边的情况的确定性也不同,有不少“一手房”周边的情况是很难确定的,等等。因此,要购买一套可心的“一手房”,尽量避免自己想要的却结果与后来实际得到的不一致,根据笔者的经验,则需要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必须特别注意注意三个问题。
一、尽量将出卖人在宣传或者口头承诺内容写进合同条款
总之,购买房屋,签订好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是极其重要的,除了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和技巧外,还需要有房屋用途方面的经验,还要舍得花时间和力气掌握与房屋用途有关的一些问题,还有就是正确认识和了解开发商的信誉等等情况等,这些都是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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