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06:52:13来源:法律常识
患者病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预料之外的变化,产生医疗纠纷后,拒绝继续支付医疗费的情形非常多,那么拖欠的医疗费,要怎么处理呢?林律师以患方角度给大家提供一些经验。
一、患者康复出院的。
治疗过程中患者出现预料之外的病情变化,但经医院治疗后好转,不因医疗过错造成伤残或其他损害的,那么医疗纠纷的争议就只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按现行《医疗损害鉴定指南》,只涉及医疗费的医疗纠纷,鉴定机构不受理,所以这一类案件建议不要走法律程序,和医院协商解决。那么如果协商不成,例如医院一分钱都不愿意免除,患者可以一走了之吗?如果是自费医疗,一走了之完全可以,如果不是巨额医疗费,医院一般不会主动起诉患者;如果已在医院登记医保,那不管协商结果如果,都建议结算出院,不然下次住院很可能无法登记医保。
二、患者需继续治疗的。
1、可以继续在纠纷医院治疗的。
这种情况要看患方和医院处理纠纷时所处的位置,如果患者处于强势地位,医院态度很软,那么继续欠费,由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即可,这不但对患者的治疗有帮助,对后续纠纷的解决也很有帮助,实践中,至少这部分医疗费很可能是不用患者掏了。
2、必须转其他医院治疗。
如果治疗比较迫切,建议把纠纷解决先放一边,自费医疗的可以先不予结算,后续治疗结束后再和医院一并解决医疗损害与欠费问题,因为后续治疗也会产生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单独解决这个欠费意义不大,如果已在医院登记医保的,建议先结算出院;如果后续治疗不迫切,甚至患者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的,可与医院协商,可要求医院现行垫付医疗费,或至少能免除部分医疗费,结算出院。
总之,还需后续治疗的,建议将治疗放在首位,纠纷的解决放在治疗结束后,毕竟主张赔偿的金额跟后续治疗及结果密切相关,同时也不必担心经过后续治疗,医院造成的损害会被掩盖,其实不会,后续治疗病历记录能有效获取即可。
三、治疗结束,损害后果明确的。
1、治疗结束,构成伤残或其他不可逆损害的。
如果是自费医疗,那直接出院即可;如果是登记了医保的,那必须将欠费和医疗损害一并解决,不管是协商还是走司法程序,欠费的结算都是最终必须解决的问题,只是解决方案的区别。
2、患者死亡。
不管有无登记医保,除非患方还有其他报销途径,结算已不重要。对于患者无配偶且无明显财产可继承的,民法上这个欠费医院还真没有有效方式可追回;患者无配偶但有遗产可继承的,如果所欠医疗费高昂,医院是可以起诉患者继承人追回医疗费的,不过实践中,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因为医院的诉讼成本比较高;对于患者有配偶的,如果所欠医疗费高昂,医院可以直接起诉患者配偶追回医疗费。但实践中,如果医院确实存在医疗过错,医院也意识到有过错,医院一般不会主动起诉患者配偶或继承人主张返还欠费的。
四、欠巨额医疗费的医疗纠纷适合诉讼吗?
1、医院过错明显,预估赔偿金额超过欠费的。
很多植物人的医疗纠纷欠费是很多的,患者无法出院,家属又不愿支付医疗费,欠费往往是几十上百万,但植物人的医疗损害赔偿也很多,年龄低于60岁的,全责的损害赔偿往往超过200万,打官司是否划得来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实践中,绝大多数法院是会将医疗欠费与医疗损害赔偿一并解决,所以预估赔偿金额超过欠费的,还是可以走诉讼途径解决纠纷。
2、预估赔偿金额会低于欠费的。
这种情况肯定不建议走法律程序解决医疗纠纷,患者还需到其他医院治疗的,只能走协商的途径解决医疗纠纷,特别是已登记医保的,那就需认真权衡以后的治疗需要,不然没有经上一家医院的结算,医保卡被暂停使用非常被动。
五、医院会积极起诉患方追回欠费吗?
实践中,没有医疗损害或医疗过错的,医院一般对于小额欠费不会去主动起诉患者,而且现在绝大多数患者在医院登记了医保,医院是不担心患者会逃费的,只有欠费较多,数万甚至数十万,患者又是自费的,医院多会起诉患者追回欠费;对于存在医疗损害或医疗过错的,不管欠费多少,医院主动起诉患者的情况非常少,但是既不出院,患方又不提起诉讼的医疗纠纷,医院因为患者长期赖床又会主动起诉患者,不过起诉的目的并不一定是为了追回欠费,而是督促患者提起医疗损害诉讼,以便一并解决。
所以,综上所述,患者与医院有医疗纠纷,又有欠费,欠费是不需要十分担心的问题,只要评估欠费与损害赔偿的差额即可,这个恐怕要咨询非常专业的医疗纠纷律师才能有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