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0 08:48:15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或者起诉、应诉的机关单位、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等越来越多。那么在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时候,要辨别律师是否具备对外执业(有偿服务)的条件。应该注意鉴别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关于《律师工作证》的问题。《律师工作证》是司法部颁发的在本部门内部从事法律工作的代表政府机关、行政部门、公司、法律援助工作的本单位人员(领取该单位工资的人员)的一种工作证件。
执证的人员如下:
一是公职律师,是代表本行政机关、维护本部门利益的法律工作人员。
二是公司律师,是代表公司并维护公司利益的本公司的法律工作人员。
三是法律援助律师,是代表司法行政机关对弱势群体进行法律上援助的本司法机关的法律工作人员。
二是关于《律师执业证》的问题。《律师执业证》是司法部门依照程序颁发的依法取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的执业证件。
相同点:
持《律师工作证》或《律师执业证》的人员,都是以律师的身份从事法律工作。
不同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5条的规定,律师执业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取得律师资格;二是领取《律师执业证》。
所以持《律师工作证》的上述三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只能凭《律师工作证》在本部门、本单位、本公司内从事法律工作。不得对外(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而持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才有资格对外(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
所以机关、企事业单位、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在聘请律师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
泳跑人
原创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