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3 16:31:51来源:法律常识
收集制做询问笔录是一项非强制性侦查活动,而拘押乃是一种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执行措施。司法实践中,有的人被说了询问笔录后,就被拘留、回不来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之间存有必定关系。
依照刑诉法要求,刑事案件拘留的条件是:
(一)已经准备违法犯罪、推行违法犯罪或在违法犯罪后即使被发现的;
(二)受害人或是到场亲眼见到得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旁或是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逃走或在逃的;
(五)有摧毁、作伪证或是串供可能的;
(六)不谈真实身份、家庭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要行为的。
由此可见,拘押的本质标准,并没一条与询问笔录做完后多长时间相关。
但是,对不用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其口头传唤、逮捕的最多延续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钟头;案件特别重大、繁杂,要采用拘押、拘捕措施,口头传唤、逮捕的最多延续时间不得超过24个小时。从而能够看做:假如做了询问笔录12小时并没有回家了,就可能被拘留了,24钟头都还没回家了,那样十有八九被拘留了。
公安部门办案人员觉得必须拘押嫌疑人时,应填好《呈请拘留报告书》,标明相关情况和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由公安机关责任人准许,审签《拘留证》。检察系统拘押嫌疑人时,须经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批,由检察长确定,再提交公安部门实行;针对紧急情况赶不及申请办理拘押手续,检察院能够先将嫌疑人带至公安,与此同时立即办理拘押办理手续。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拘押由公安机关实行。因而,针对检察院确定拘押犯罪嫌疑人的,理应由公安机关实行,如果需要检察院能够帮助公安部门实行。
公安部门执行拘留时,应拥有省级以上公安部门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提供,并公布并对推行拘押。随后勒令被拘留人们在拘留证上签名、盖公章或者按捺指印。被拘留人拒绝签字、盖公章或者按捺指印的,执行人员需在拘留证上注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无需拘捕、拘押的犯罪嫌疑人,能够口头传唤到嫌疑人所在市、本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去它的住所开展审讯,可是理应提供检察院或是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对现场发觉的犯罪嫌疑人,经提供工作证件,能够口头传唤,但必须在讯问笔录中写明。
口头传唤、逮捕持续时间不能超过十二小时;案件特别重大、繁杂,要采用拘押、拘捕措施,口头传唤、逮捕持续时间不能超过二十四小时。
想必大家看过上边的详细介绍或多或少也要了解,针对做了询问笔录会不会被拘押,需看是见证人去做询问笔录或是对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因此主要还是看是啥案件。以上是法律知识小编整理的相关做了询问笔录就会直接拘押吗的相关介绍,我希望你能为您带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