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5 18:00:01来源:法律常识
刑拘必须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刑诉法第六十一条公安部门针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假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先行拘留:
(一)已经准备违法犯罪、推行违法犯罪或在违法犯罪后即使被发现的;
(二)受害人或是到场亲眼见到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旁或是住所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违法犯罪后试图自尽、逃走或在逃的;
(五)有摧毁、作伪证或是串供可能的;
(六)不谈真实身份、家庭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要行为的。
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是多少天?
最多一般认为为37天(3 4 30),但是可能在中国有超期羁押的现象。第六十九条 公安对被拘留得人,觉得必须拘捕的,必须在拘押后三日之内,报请检察院核查准许。在情况下,呈请核查准许的时间也可延长一日至四日。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报请核查核准的时间能延长至三十日。民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部门提请批准逮捕本书的七日之内,提出批捕或是不批准逮捕的决策。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后马上释放出来,并将实施情况及时联系检察院。对于需要再次侦察,同时合乎取保侯审、监视居住要求的,依照法律规定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