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31 15:33:08来源:法律常识
公安部门依据检察院的批捕认定书审签逮捕证,执行逮捕。换句话说,逮捕证是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且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时使用的,不会有逮捕证推送地址这一说法。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这儿的公安部门就是指县市级以上公安部门,如XX县公安局,公安局做为公安部门的内设机构是没有权利审签逮捕证的。
实际上不仅仅是超期羁押,也有不必要关押再我们国家的司法实践之中都大量的存有。这时亲属家属理应尽早授权委托更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提起投诉,需要消除拘押。经核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消除拘押。经核查不得超过法定时限的,理应书面答复申请者。
(一)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没法通告的情况之外,必须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制做逮捕通知书,通告被逮捕人亲属。逮捕通知书理应注明拘捕的原因及关押场所。
当没法通告的情况清除后,应当及时通告被逮捕人亲属。
对于有在二十四小时之内通告家属的,必须在逮捕通知书中写明缘故。
(二)法院、检察院决定逮捕嫌疑人、被告人的,由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凭法院、检察院决定逮捕的裁判文书制做逮捕证并立即执行。
如果需要,可以请法院、检察院执行异议。执行逮捕后,理应及时联系确定行政机关。
(三)公安部门无法抓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该将实施情况和无法抓捕的主要原因通告决定逮捕的检察院、法院。
针对嫌疑人、被告人在逃的,在检察院、法院撤消拘捕确定以前,公安部门理应组织力量执行。
之上法律知识小编给大家收集到的,有关“逮捕证一般发哪儿”方面的知识,关键讲了逮捕证一般发哪儿,依据上述剖析,我们都知道,逮捕证一般不会外给的,是公安部门拘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出示的,如果还有什么法律风险,烦请联系我们法律知识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