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09 17:00:01来源:法律常识
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所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及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所规定的逮捕条件分析。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要求,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理应遵循下述要求(五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背前款规定,如果情节严重,给予拘捕。小编认为对于此事条不可以机械设备了解。
拘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更为强硬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严格法律法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要求:对确凿的证据有犯罪行为,也许被判刑期之上酷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采用取保侯审、监视居住等手段,尚不能预防产生社会危险性,然而有拘捕必须的,应即处份。对应当拘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假如身患严重的疾病,或者已经受孕、喂奶自身新生儿的女性,可以采取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的方法。
此后条能够得知:拘捕需要具备三个条件。一也是有确凿的证据有犯罪行为;二是很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之上酷刑;三是有拘捕必需。仅有三个条件同时符合时,才可以做出拘捕确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进一步要求:公安部门针对被拘留得人,必须在拘押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开展审讯。当发现不应该拘押时,需要马上释放出来,发送给释放证明。对需要拘捕而直接证据还严重不足的,能够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因此条能够推论,假如直接证据不够拘捕标准的,在没有任何获取到拘捕所规定的直接证据的情形下,不可以报捕。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要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针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被告,能够取保侯审或是监视居住:(一)很有可能判处管制、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二)很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之上酷刑,采用取保侯审、监视居住不会产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所规定的“五项”基本要求对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种纪律约束,是为了确保刑事诉讼法的正常进行。仅有针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的情况,亦即很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之上酷刑所以被采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假如违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五项”要求情节恶劣,才可以给予拘捕。但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情况,亦即针对很有可能判处管制、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所以被采用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即便在被实行监视居住期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也无法拘捕,不然违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所规定的拘捕直接证据规范。
综上所述,小编认为,对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正确认识应该是: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违背前款规定,情节恶劣,合乎逮捕条件的,给予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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