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4 12:30:00来源:法律常识
1.搜 查的目的在于搜集违法犯罪直接证据、破获违法犯罪人。搜察就是指侦察工作人员为了获得罪行,破获违法犯罪人,对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及很有可能掩藏犯罪分子、罪行区域进行强制寻找、检查的项目侦 查主题活动。违法犯罪分子结构在违法犯罪中或违法犯罪后,一直想方设法反侦察,妄图躲避法律依据,如毁坏当场、损坏或藏匿直接证据、隐匿犯罪分子等,没有进行强制性搜察,违法犯罪人以及他和案 件有牵涉的人都是不容易全自动拿出直接证据和囚犯的。因而,搜察是侦察中获得直接证据、破获违法犯罪人的重要途径,它对于避免犯罪分子逃走、毁证、迁移直接证据,立即破获违法犯罪人具备重 要实际意义。2.搜察的范畴是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及很有可能掩藏犯罪分子或是违法犯罪证据人身安全、物件、住所和其它相关的地区。搜察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指的是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物件与他的 住所展开搜察;“很有可能掩藏犯罪分子或是违法犯罪证据人身安全、物件、住所”就是指违法犯罪犯罪嫌疑人以及住所之外别人的人身安全、物件和住所。如亲朋好友、隔壁邻居、所在单位等;“别的 相关的地区”就是指犯罪分子很有可能藏匿或是藏匿违法犯罪证据地区。3.搜察需要由侦察员工进行,别的单位或者个人都没有权利开展搜察。
实行本 条理应特别注意的是:不可乱用搜察权。因为搜察对象是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物件和住所,立即涉及到公民人身安全、资产、定居等公民基本权利,因而,搜察务必慎重从事。 确定搜察应该具有充分的理由和法律规定,尤其是对人身安全和房屋的搜察,不仅抓住机会,立即搜察,又需要注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务必严苛依照法律程序进行,不可 乱用搜察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