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表示我国履行监督权。未经法院依规裁定,对所有人都不得明确犯法。换句话说,法院是惟一能够对一个中国公民或是企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开展案件审理后,做出是不是犯法裁定的区域。除法律特殊规定的之外,任何其他行政机关、团队或个人都没有权利履行监督权。即便一个人实行了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或是检察系统拘押或是拘捕,但没经法院审理,也无法随意做出犯法的观点。是不是犯法或需要负怎么样的刑事处罚,只有由人民法院审理后决定。
一个人是不是犯了事,需有的确相关证据来验证。但在案件侦查环节,由公安机关或是检察系统获得相关证据,也没法分辨其犯法,在检察系统向法院立案侦查之前,将执行犯罪的人称之为嫌疑人,提起诉讼到法院之后称之为被告。嫌疑人、被告并不是犯罪分子,仅仅涉刑。最后,还需要根据法院对案件全过程进行全面案件审理,还有对直接证据的认定,被告还能获得辩解,并且做好最后阐述这些,法院还要经过慎重的合议,依据早已查清的案件事实、直接证据及有关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决。针对案子证据确凿,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评定被告犯法的,理应做出无罪裁定;依据法律评定被告是无罪释放的,理应做出无罪判决;证据不充分,无法评定被告犯法的,应该做出证据不充分、控告的犯罪不可以设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