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6 04:03:22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市公安局坚持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公安部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立足首都地位,强化首善意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主动担当、重拳攻坚,先后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18个,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
高位推动
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2018年1月,中央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北京市公安局着眼“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北京的重要任务,成立高规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精干警力组建扫黑除恶工作专班,集成警种职能优势,发挥属地职责作用,迅速在全市范围推进展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党委会、专项推进会等局级以上会议64次,组织开展4波次联合督导、42次局内外专题培训。坚持以科技信息化建设为引擎,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建立扫黑除恶管理平台,实现专项行动网上办公自动化、档案存储智能化、组织高度便捷化,为深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队伍保障和警务保障。期间,北京市公安局坚持“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工作思路,连续部署开展了扫黑除恶1号、2号、3号、4号、5号专项行动,持续推进线索排查和专案打击工作,截止目前,已摸排涉黑涉恶线索6100余条,打掉涉黑涉恶团伙118个,破案900余起,刑事拘留1100余人,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6亿余元。
整合力量
构建首都扫黑除恶“一体化”格局
北京市公安局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两级党委政法委、法检及相关部门支持,创新建立横向督办、纵向挂账的立体交叉挂账督办机制,实行“3 1”督办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建立市区两级公安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反腐“拍蝇”有机结合。与人民银行、税务局、住建委等部门建立联合查控、警税联合查缴、不动产查控等系列合作机制。与市属各成员单位每周会商,建立了线索核查“四长”负责制,形成了扫黑除恶的强大整体合力。老百姓拍手称快,社会反映强烈,特别是成功铲除了以原房山区琉璃河镇五间房村党支部书记陈海涛为首,把持基层政权、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5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14项罪名判处陈海涛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十年到一年四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或罚金。成功打掉了延庆区以张艳超为首,涉嫌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及聚众斗殴的恶势力团伙。5月2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张艳超等10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主动作为
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环境综合治理
北京市公安局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呼声需求,借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制措施、声势氛围,主动延伸工作内容,严厉打击“黑物流”“黑旅游”“黑中介”等八类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秩序类违法犯罪和社会治安乱点、乱象,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被公安部作为典型经验全国推广。期间,聚焦不同乱象、领域和地区,分类施策、组合出拳,先后打掉违法犯罪团伙4600余个,刑事拘留3200余人,破案1900余起。其中,打掉“黑中介”团伙8个,刑事拘留82人;打掉“黑物流”团伙5个,刑事拘留30人;铲除各类“黑作坊”“黑窝点”4500余个,刑事拘留2100余人,破案1600余起。在此过程中,紧抓全市“回天计划”新契机,以抓实市排查打击组和重点行业组工作为牵动,与“并肩治乱”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协调组织市属各成员单位开展监督、管理、打整工作,清整乱点230余处,形成了“局部战役”治乱新模式,为全市综合治理提供了新样板。相关措施有效地清理整治了社会治安乱点、乱象,带动全市刑事警情同比下降了17%,让广大群众真切感受到了安全稳定和秩序井然,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