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04:57:59来源:法律常识
每次接待当事人,都会被问一句“你有多大把握”或者是“如果我委托你,你能做到什么结果”,还有一些人,心里打的就是要律师做风险代理的主意,如果没达到什么样的结果,就要把代理费退回。对于那些期望过高或者要求过高的当事人,我都是不接的。真心能力有限,不敢说有多大把握,也就别互相耽误。
这样的客户,难道你们自己心里不清楚,案件的裁判权根本不掌握在律师手里吗?我相信每个人都是非常清楚的,但是不想付费,或者再加两个字,不想(白白)付费,需要律师的一个承诺,也有的人是需要律师给一个信心。可是哪有白白付费一说呀,律师要会见、要阅卷、要写辩护意见、要沟通交流……确实,这些工作都无法量化,所以,做刑事律师,更多是凭责任心。
可是你换个角度想想,律师也想取得好结果呀,这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成就感的来源。可一个案件能不能有好的结果,取决于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取决于公检法和律师的共同努力,也取决于家属的坚持,取决于整个司法大环境……任何结果,绝不是律师一人之功(虽然网上就只有律师在宣传)。
对于家属而言,虽然结果很重要,但律师承担不起那么大的期望,也没有那么大的权力去影响或者决定案件结果。你更多要看律师的办案过程和责任心,只要这个律师尽职尽责,有辩护空间的案件都是会努力争取的;如果这个过程律师都不尽心,那结果再好,又跟律师有什么关系呢,也不知道到底是谁的功劳。
每个案件都是不一样的事实、不一样的证据,会遇到不同风格、背景、认知的检察官、法官……再多的成功案例都不能成为下一个案件成功的保障,每接受一个案件,都是从零开始。面对这么多的不确定,哪个律师敢说自己有把握呢?如果有,你最好离骗子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