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0 13:13:52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烟台日报-大小新闻】
烟台泽林人力公司
招聘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司法辅助人员书记员6名。
二、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书记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掌握法律基本知识;本科法学专业优先。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书记员要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汉字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正确率80%以上。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到治安、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父母、配偶在派遣法院管辖内以律师、法律工作者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6)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在派遣法院工作的;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5日--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网络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准备以下材料:《派遣龙口市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贴照片)。《承诺书》(手写签字,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全部家庭成员的户口信息)等材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
以上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707757318@qq.com),标注主题:姓名 派遣龙口市人民法院报名信息,并打电话(0535-6875033)确认信息,未经电话确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3.电话确认通过后,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以上材料一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属于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附件3)。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技能(书记员汉字录入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和技能(100分)
(1)笔试和技能采取百分制,按照4:6的比例计算考试成绩。
①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主要进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为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技能考试科目
汉字录入随机抽取裁判文书文字材料,测试汉字录入速度及正确率。
2.面试(100分)
报名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情况,按1: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3.总成绩计分办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技能考试情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
按计划招考人数,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
1、体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本次招聘设置三个月的成绩有效期。对进入面试人员参加此次招聘的所有成绩保留三个月,三个月内如有辞职辞退造成人员空缺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由本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龙口市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工资待遇由本公司按龙口市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标准执行,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七、咨询电话
电话:0535-6875033,13573512121(微信同号) 宋经理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市府街51号5楼
八、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 李蕾
审校:赵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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