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5-12 01:29:48来源:法律常识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也是中国实践依法治国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2018年以来,康县法律援助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纲,不断扩大援助范围,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全力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截止2018年12月1日,康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案件319件,其中民事案件283件,民事案件涉及农民工讨薪69件,刑事案件30件,行政案件6件,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84人次,涉及受援人571人。为民办事项目案件共受理办结60件,涉及受援人数211人。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按上级要求,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用4 X模式。在县设立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21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50个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置相关的制度及办公设施,集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司法行政职能为一体的“窗口化”服务平台,通过实体平台,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和“零距离”。
二、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
县司法局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衔接工作,积极参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工作的办理等工作。确保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
其法律服务中心在人民法院、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派驻律师轮流值班,及时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和刑事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
四、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评估
援助中心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指派、统一监督”的原则、做到一案一号一卷,案卷卷面填写规范,装订整齐,分类归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五、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精准扶贫工作
司法局组织、援助中心牵头,北辰、泰定两个律师事务所协助,全面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与21个乡镇和350个村签订法律顾问协议,保持长期稳定的法律服务关系,对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贫困村群众,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助力脱贫攻坚。
六、加强经费管理
按照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省厅给我县直接转移支付的法律援助经费,我们都严格按照专款资金使用办法的规定要求,按照标准及时发放案件补贴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值班补贴,大大地提高和调动了援助人员的办案积极性。二是积极争取县财政配套资金。制定了《康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法律援助业务经费20万已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存在的问题
(一)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难度较大。我县每年外出务工人员约9万人,许多农民工从业素质低,维权意识低,受教育程度低的“三低”现状依然存在。在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的过程中,不少案件缺乏必要的合同及证据,或者超过诉讼时效,或者对方当事人往向不明,导致农民工降低权益主张或案件无法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个别乡镇、单位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关注不够,县法律援助中心对其业务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帮扶不到位,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职能作用。
八、几点建议
(一)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知识。特别是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维权意识,增加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的培训内容,增设用工现场维权告知牌,设置《农民工维权须知》专栏,积极主动地向农民工宣传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知识。
(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建设,加强司法所工作力量,及时办理接待群众来访、咨询、提供有关法律服务的服务指引,办理相关法律事务等、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