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04 14:46:35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其中最一条就是有明确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经过多次改革,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大大降低了立案的难度,但是对于“明确的被告”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一般操作中如果被告是自然人(个人)的,需要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护照、居住证信息等,如果被告是企业的一般需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但是遇到外企或故意给错个人信息的时候就比较为难了,最近一起针对毛里求斯企业的诉讼即是如此,虽然通过毛里求斯的官方网站查询到了企业注册信息但没有任何水印或官方信息,按照以往的立案经验还是欠缺信息的。所以对此做了查询,实际上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对此已经作出规定。
经查,2019年最高院关于立案是否需要提供被告人身份信息的答复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即起诉时(立案时)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法院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同时还进一步说明,提供了前述信息,即便没有自然人的身份证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立案。
诉讼是一个繁杂、漫长的过程,被告的信息比如出生年月、地址、居住地址、户籍地址、手机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越多,法院联系到对方的途径也就越多,毕竟诉讼需要向对方送达材料,信息越多,联系到对方的可能性越大,也可以有效的缩短诉讼的送达时间、周期,如果联系不到,送达有障碍法院则需要登报公告或张贴公告,诉讼周期会大大延长。当然新民诉法更改了公告送达时间,公告期已经缩短为30天。
如果确实没有被告信息,可以掌握线索,再委托律师通过线索调取被告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