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8 14:00:00来源:法律常识
深圳特区拖欠工资确保规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确保深圳特区(下称经济特区)职工的合法权利,维护保养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和谐,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基本准则,融合经济特区具体,制订本规章。
第二条 经济特区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的筹资、应用和管理方法适用本规章。
第三条 创建经济特区拖欠工资保障机制,开设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
第四条 本规章所称拖欠工资保障机制,就是指用人单位托欠职工工资且有本规章要求情况时,由主管机构依据本规章要求,用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向职工垫款一定金额薪水的社会发展统筹规章制度。
本规章所称用人单位,就是指公司、别的社会经济机构、非营利性企业等机构,但个体户以外。
本规章所称职工,就是指与用人单位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条 拖欠工资保障机制推行社会发展统筹和比较有限垫款的标准。
第二章 拖欠工资确保组织
第六条 开设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联合会,由市人民政府工作和社保行政工作单位(下称市劳保局门)、行政机关、公会、同乡会、用人单位等层面意味着构成,执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监管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的征缴和垫款工作中;
(二)融洽、科学研究拖欠工资确保的相关工作中;
(三)向市人大(下称市人民政府)汇报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的收入支出管理方法状况。
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联合会的构成、工作规则等具体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再行制订。
第七条 市劳保局门是拖欠工资确保作业的主管机构,并做为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联合会的工作部门,执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承担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日常管理方面;
(二)监督管理用人单位交纳拖欠工资确保费状况;
(三)按时向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联合会汇报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收入支出状况;
(四)具体指导、监管区工作部门的拖欠工资确保工作中;
(五)拖欠工资确保股票基金联合会督办的其它工作中。
第八条 区工作行政机关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拖欠工资确保实际工作中,执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审理、审批垫款拖欠工资申请办理;
(二)做出是不是垫款拖欠工资的决策;
(三)追索已垫款的拖欠工资。
上一页123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