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8 16:30:04来源:法律常识
逮捕与口头传唤
提审、口头传唤和逮捕乍看起来有一些类似,三者中间到底有什么差异呢?
提审就是指司法部门口头传唤案件当事人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接纳审讯。
口头传唤就是指司法部门指令起诉被告方或其它特殊人于特定时长归案所采取的措施。口头传唤的目的是使民事诉讼程序按照计划开展,搞清案件,使案子得到准确立即地解决。口头传唤须用法院传票,注明受口头传唤人的姓名、胎儿性别、年纪、家庭住址、口头传唤理由,归案的时长、地址,并要依规送到。受口头传唤得人应按口头传唤规定按时归案,无正当理由回绝归案的,要担负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
逮捕就是指司法部门强制性受口头传唤人归案的对策。在中国,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针对并没有被拘捕、关押的嫌疑人,经合理合法口头传唤无正当理由而不上案的,能够逮捕。在刑事诉讼中,法院对必需出庭的被告,通过2次合理合法口头传唤无正当理由不予出庭的,还可以逮捕。因此刑事诉讼法里的逮捕有别于民事案件里的逮捕。
在司法实践中,提审与口头传唤大部分是通用性的,无严谨界线,即提审亦称之为口头传唤。逮捕和口头传唤全是使被告、嫌疑人、现行犯归案接纳审问的一种办法,但二者有差别。逮捕是具备强制性的,是通过司法部门强制性被逮捕人归案;口头传唤则不具强制,它仅仅规定被口头传唤者在收到法院传票后,自主归案宣判。此外,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口头传唤也常常用以见证人和司法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而逮捕只适用被告、嫌疑人及现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