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什么举行听证会)法院开听证会翻案几率

时间:2022-08-04 17:00:03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法院为什么举行听证会,以下6个关于法院为什么举行听证会的法律常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常识资讯。

  • 举行听证会的意义是什么?
  • 听证会有何意义?
  • 法院开听证会是咋回事
  • 听证会是干什么的
  • 法院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 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
  • 举行听证会的意义是什么?

    举行听证会的意义:

    1、查明事实真相。正式听证具有准司法的性质,采用诉讼程序中双主对抗、主持人居中主持的结构模式。听证中,主持人听取控、辩双方的陈述,询问证人,控、辩双方可对证人质证,并进行辩论。这样,控、辩双方的证据在听证中都得到充分的展现,并就其真实性和关联性进行了讨论,有利于发现真实,为行政机关的决定提供基础。

    2、保证裁决中立、行政结果的正当。作决定的人处于中立的地位、不偏袒任何一方,是程序公正最基本的要求。英国司法从17世纪以来,就有法官不得有自己个人动机的说法。行政程序法所规定的听证主持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使行政法官或其他听证主持人具有法官的某些特质,如主持人由调查人员以外的人担任,适用回避制度,禁止与当事人单方面接触等。

    (法院为什么举行听证会)法院开听证会翻案几率

    3、保障相对人平等、有效参与行政决定和行政决策,实现行政决定的民主。美国教授认为“程序的平等就是参与的平等,程序只为了参与者可预知及理性而设,而可预知及理性显然有用于保护任何当事人的自尊心。”

    常见听证会场纪律和注意事项分为如下几点:

    1、全体参会人员须佩戴会务组制发的有效证件,凭证入场参加会议。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会议期间请关闭通讯工具。

    3、会场内请勿吸烟,请不要随意走动,请不要喧哗或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活动。

    4、考虑到听证代表发言时间有限,本次听证会不安排旁听代表发言和新闻记者提问。旁听代表如有意见或建议可填写《旁听代表意见表》,会后交给会务组。

    听证会有何意义?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

    法院开听证会是咋回事

    法律分析:执行听证由执行法官主持,主要围绕执行异议是否成立、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用以查明执行案件事实,确定执行方案。执行听证制度的设立,意在确保执行公开,保护当事人及案外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但是,为保障执行的效率,法律并未规定所有执行案件均须召开听证,法院应视案情而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中的相应规定,下列案件适用执行听证:  

    1、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提出执行异议的案件;  

    2、当事人对变更或追加其为被执行主体不服的;  

    3、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的;  

    4、需依职权裁定中止、终结执行的;  

    5、多个债权人申请对同一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的;  

    6、重大议案的执行监督案件;  

    7、当事人对评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案件。

    听证会是干什么的

    听证会是指初审法院的法官在对案件进行公开审讯前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申请或陈述、审核相关证据的法定程序。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如下:(一)当事人要求听证,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听证会起源于英美国家,是一种把司法审判的模式引入行政和立法程序的制度。听证会模拟司法审判,由意见相反的双方互相辩论,其结果通常对最后的处理有拘束力。在中国,除了行政程序中有听证制度外,立法中也有听证制度,已经有多个地方的人大在制定地方性法规时进行了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法院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听证会就是立法听证制度的俗称,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客观;程序性强的特点。

    法院听证程序一般是在案件执行阶段,因该执行案件出现执行异议或案外人异议,法院执行部门会通知各方当事人参与听证。

    法律依据:《北京市法院执行听证程序规则》第二条 执行程序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进行听证: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主体的

    (二)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

    (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进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一)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或者追加被执行主体的

    (二)被执行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公证债权文书的

    (三)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进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属于前款(一),(二),(三)项所列情形,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进行听证,迳行采用书面或者询问的形式进行审查。

    什么情况下举行听证会

    通常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裁决某些特定事项时,法官才会在公开审讯前举行听证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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