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供特种设备有效检查报告 青岛盒马鲜生被处罚

时间:2022-11-10 21:27:51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 信网责编:光影 2022-01-19 08:41:47

信网1月19日讯(记者 李美玉)近日信网(0532-80889431)获悉,由青岛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以下简称“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在市北区龙城路大融城B1层开设的店面内,现场提供不出其管理使用的2台储液器的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以及显示压力容器压力的4支压力表的定期检定报告,该行为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被进行了处罚。

据悉,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青岛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系统的超期未检验设备提示,于2021年12月1日到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对该司压力容器超期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人员经过检查发现,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登记注册的2台储液器均在承压运行,压力容器下次检验有效期为2021年11月,此外2台储液器的安全附件4支压力表处于承压状态,而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现场提供不出其管理使用的2台储液器的有效期内检验报告,以及显示压力容器压力的4支压力表的定期检定报告。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法了《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于1月12日,依法对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下达了青北市监处罚〔2022〕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元。

据企查查企业信息网站显示,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4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食品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酒类经营;货物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生产;餐饮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等。

为落实此事,信网联系到了青岛盒马第五分公司。了解到信网的采访要求,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不了解此事,需要向上级主管进行反馈后再给信网答复。截止到发稿,信网未收到答复。

[来源:信网编辑: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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