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4:01:08来源:法律常识
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质押物到期,抵押人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和转押,各种途径车主均无权取回车辆,偷回车辆更是属违法犯罪。车主违约了,押权人有权把债权转让,附属车辆和车辆的使用权一并转让,这是合法行为。别人通过合法的途径购买合法抵押车,也是受法律保护。债权人就已经是买车的人了,原车主是没有理由将车取回的。如果车主执意要拿回抵押车,就必须三方进行沟通,并且还清购买者的本金跟利息才可以。
车被债主强行开走报警不受理,是因为这是属于经济纠纷案件,经济纠纷是属于法院的管辖范围,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
但是,如果车本来就是属于自己的,只是把车抵押给了担保公司,通过担保公司向第三方借款了,那很有可能就是自己过了还款的期限,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把车拖走了,你就必须还清贷款才能追回自己的车辆,否则无法追回,贷款机构有这个权利,抵押车贷款本身就是债权转让,是受法律的合法保护。
车辆抵押贷款风险
1、办理个人汽车贷款不按约定标准:如今的汽车贷款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很多贷款公司在宣传介绍的时候都会或多或少的夸大自己的公司,并且在谈合约时还会做出许多口头承诺,但是这些口头承诺都是没有法律效应的,可能签完合同后,这些口头承诺也就不了了之了。
2、借款人易被伪专业伪正规迷惑:很多人在去办理贷款时,确认了汽车贷款流程正规之后,就放下了戒备心,认为流程正规,那么贷款机构就完全可以信任。汽车贷款的流程是:贷前调查→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发放贷款,并且进行拍照记录。
3、办理贷款的过程中胡乱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是许多汽车贷款担保公司最常用的一招,也是最好用的一招。因为很多贷款人对于贷款并不是真正的了解,加上有时候往往求车心切,所以对于贷款所需要的费用完全不清楚,而贷款商就趁机钻空子,莫须有的费用项目加的满天飞。
4、抓住借款人不仔细浏览合同的习惯设下陷阱: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所以贷款人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内容,很多人有时候并没有认真查看合同内容,只是随手翻翻就签,而贷款商就是抓住了这类心理,在合约中加入不合理约定,这些都会给借款人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