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5:36:49来源:法律常识
#罚金、罚款和罚息能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罚金、罚款、罚息,哪些可以税前扣除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白罚金、罚款、罚息的性质和区别。
罚金:一般是指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的处罚。
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
例如:
公司因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罚金。
罚款:分为两种,一种是和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行政处罚,;另一种和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也就是经营性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例如:
1. 公司因没有按规定申报纳税被主管税务机关罚款。
2. 因以前月份少申报税款,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罚款及滞纳金。
3. 因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受到消防大队的处罚,交纳罚款。
4. 单位的司机因交通违章被交警罚款。
5. 因违反有关规章制度被工商部门处罚。
6. 办理丢失增值税发票挂失手续而产生的罚款。
7. 其它因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支付的罚款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的罚款,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第十条的规定,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行政性罚款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经营性罚款一般是指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
例如:
1. 因未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货款而支付的违约金。
2. 因未按照要求履行合同而支付的罚款、赔偿金。
3. 企业支付给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一次性补偿支出。
4. 其它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罚款等
罚息是指借款人在规定的日期未还款造成的逾期而交纳的罚金。
这个经营性罚款和罚息,与生产经营相关,所以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综上所述,我们应注意区分行政性罚款、罚金和经营性罚款的区别。行政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做纳税调增处理;而例如合同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赔偿金、罚款和诉讼费等,只是不符合交易双方经济合同的约定,并且与生产经营相关,应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不需做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