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19:04:30来源:法律常识
因做微商需要钱进货,王某向他人借了高利贷,后发生债务纠纷,被非法拘禁长达一个月,其间被敲诈勒索、强奸。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李阳、马冬、韩强、王胜批准逮捕。
2017年12月25日晚上,微商王某经朋友介绍找到做网贷的李阳,想借5000元应急。双方签订了5000元的借贷协议,约定7天后归还。“当时,李阳通过微信转账给了我4000元,其余1000元以利息的名义直接扣除了。三四天之后,李阳给我打电话,催促还钱,我便向朋友先借了2000元钱还给了他。”
12月31日晚,李阳带着马冬、韩强、王胜等人找到王某,向其讨要其余欠款,并将其带到了酒店,并对其实施威胁、恐吓,逼迫王某想办法还钱。王某无奈打电话向朋友借钱,但朋友没有立即把钱汇过来。李阳等人眼见讨要未果,决定给王某一点“颜色”瞧瞧。“把衣服脱掉,如果再不还钱,就给你拍裸照发到网上去。”原本不情愿的王某,在听到李阳等人威胁要找其家人的麻烦后,不得已被拍了裸照。
此时已是晚上12点钟,为防止王某逃跑,李阳安排马冬、韩强两人对其进行看管。其间,马冬、韩强要求王某与两人发生性关系,不然就打她,王某无奈选择了“顺从”。
第二天一早,李阳等人再次对王某进行侮辱、谩骂,并以发裸照、找家人麻烦威胁王某卖淫还钱,并强迫王某签了1万元的借条,来抵这两天吃住的“生活费”及逾期还款的“罚息”。在李阳等人的“押解”下,一行人来到了王某家人租住处索要了1万元现金。
本以为事情了结了,然而李阳等人并没有放了王某。几人连夜将王某带到了济南一个宾馆,要求其“接客”还“罚息”,不配合就用裸照威胁。第二天,在接完第一个“客人”后,王某乞求李阳放了自己。李阳答应将其带回,但条件是王某必须去KTV陪唱,并将所赚工资上交。就这样王某每天在他们的监督下去KTV上班,并将所赚的工资上交。其间,李阳等人借口上交的工资金额不对等多次殴打、侮辱王某,不堪忍受折磨的王某趁看管人员不注意逃出了酒店。李阳等人发现王某逃跑后,竟跑去王某家,并在墙上用红色油漆喷上了“欠债还钱”的字样。
忍无可忍的王某终于鼓起勇气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很快将李阳等人抓捕归案。
经查证,李阳等人均为90后,根本不具备放贷能力和资质,其创设的网贷公司实际是以小额借贷为名,层层布局债务陷阱,借款人的债务在短时间内暴增,继而以暴力催收等手段实施诈骗和勒索的“套路贷”公司。
近日,兖州区检察院对李阳等人批准逮捕。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