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逾期两个月,湖北省图书馆滞纳金上限

时间:2022-11-12 13:19:21来源:法律常识

12月26日,湖北省图书馆发布新规定,自2020年1月1日,将对超过借阅期限未归还的书刊(含光碟)收取逾期滞纳金。对于已产生的滞纳金账单,读者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省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办理清零手续。

据了解,湖北省图书馆在新馆试运营期间,一直对读者免收滞纳金,在新馆过渡阶段一定程度便利了读者借阅。如今,为了提升图书在读者中流通效率,更好地满足读者的阅读需求,明年起恢复滞纳金收取,对已超期未还的文献按照每本(片)每天0.2元收取费用,支付方式有现金、刷卡、支付宝和微信等,在湖北省图书馆二楼总服务台可综合办理。同时,自2020年起,每年春节假期(大年三十至初六)和“4·23世界读书日”共8天为滞纳金全免日,读者在此期间均可自行前往省图办理滞纳金全免手续。

为提升读者阅读体验,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湖北省图书馆在近期陆续推出多项便民举措,包括:每张中文借阅证的借阅量从4册上调至8册,周末增加4-5楼开放区域供读者阅览自习,支付宝用户芝麻信用达到650分以上可免押金办理借阅证等。除此,省图书馆已在全馆安装净水系统,全天持续为读者提供冷热双制直饮水;在馆内出入口升级安检保障,试行人脸识别系统,首次到馆读者需凭身份证刷脸入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