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2 16:54:50来源:法律常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通讯员 钟雨晴
“我在订购机票的时候才知道我已经被限制消费了,我得赶着去外地出差,现在马上还款,请你们在收到还款后帮我解除限制。”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接到了这样一个电话,打来电话的是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某。
据了解,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拖欠某检测有限公司检测费已长达两年,在今年5月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始终处于“失联”状态,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某检测有限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干警立即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自行申报财产,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多次联系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干警以公告方式送达,并对该公司的银行账户、网络资金、不动产、车辆信息等采取查控措施,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某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法定代表人许某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当许某某发现其无法订购机票后,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当日将欠款还清,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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