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4 11:47:18来源:法律常识
新快报讯 记者李红云 通讯员肖辉燕 杨峥 梁觉元报道 网贷逾期未还,当事人被讨债信息轮番轰炸,多名亲友也频频收到催债短信。饱受困扰的杨女士(现居广东省珠海市)无奈诉至法院,日前,珠海市香洲法院判了……
某花App是一款由某花公司开发的贷款软件。因急需用钱,杨女士用手机下载该款App并贷款了4.4万元。按照App的系统提示,注册登记个人信息,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及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导入银行征信,授权访问通讯录联系人……经上述系列操作、平台审核通过,杨女士如数收到申请款项。
后因逾期未还款,杨女士及其亲朋好友、同事频繁收到自称是某花App或陌生人的讨债信息。信息内容均为催收拖欠某花App的债务,还显示了杨女士的身份信息、借款合同号、应还款金额及还款账户等平台保管的信息,并称杨女士欠钱不还涉嫌骗钱。
杨女士认为,某花公司以辱骂、威胁、骚扰等方式讨债,向其通讯录亲友及第三方催收公司恶意泄露个人信息,已损害其隐私权,遂向珠海市香洲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花公司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某花公司则否认案涉催收人是其工作人员,并称相关信息不是由其发出,亦未向不特定公众公开,为此拒绝赔礼道歉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珠海市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或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被告是某花App的开发人,持有、保管原告提交的个人资料。虽然原告不能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案涉催收人是被告工作人员,被告也予以否认,但案涉催收人均掌握原告提交的身份信息及借款详情,发送信息的目的也是为某花App催收欠款,其是在代表被告利益发送讨债信息,足以推定是被告向第三方催收人提供了原告的个人信息,已侵犯原告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利。最终,香洲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并酌定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