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11-15 11:08:39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23日至9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汉中市汉台区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1月15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认识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省委巡视反馈指出的我区4个方面16项具体问题切中要害、中肯实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委完全认领、诚恳接受、扎实整改。截至2019年5月底,15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实施,其中有时限要求的57项已按期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的99项均完成阶段性任务,并全部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学习领会精神,深化认识抓整改。区委常委会通过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巡视的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到政治巡视是管党治党的一柄“利剑”,是确保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保证。区委坚持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实践,作为领会省委精神、落实省委要求的自觉行动,作为加快追赶超越、建设陕西强区的重要举措,在研究、部署、整改全过程中,逐一查清原因、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推动、久久为功。

二是迅速安排部署,步步深入抓整改。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二天区委就召开专题会议通报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迅速启动整改工作,组成工作专班,分解落实整改任务。2018年11月19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向全体区级领导和85个部门、镇(办)主要负责人传达反馈意见,以及省委巡视办、市委有关领导在反馈会上的讲话,研究审定整改工作总体部署。会后,区委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讨论制定整改方案和各专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任务责任。2018年11月23日,区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常委同志带头对标对单查摆问题,主动认领整改任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2018年11月27日,区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议,组织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迅速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12月14日,区委常委班子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扛起责任,夯实巡视整改基础。2018年12月15日和2019年1月7日,区委常委会分别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整改工作具体问题。2019年1月25日,区委常委会审议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报告》。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全面领导整改落实工作,成立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和区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各常委和分管脱贫攻坚副区长为成员,下设4个整改工作组,统筹推进落实,每周听取一次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区委整改方案把反馈意见细化为62项整改任务,同时专门研究制定了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方案,每项任务都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要求,由区级领导负责落实。各包抓领导、牵头部门、落实单位积极行动,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做到一个问题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使区委整改措施具体到人到事。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区委常委会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区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既加强对全面整改工作的领导,又带头承担具体整改任务,与常委同志和部门负责同志谈心谈话,先后主持召开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会、五人小组会、区委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听取整改工作进展,在区委十六届六次全会、2018年度述责述廉大会、党政联席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区级重要会议上多次提出明确要求,督促推动落实。常委同志和相关区级领导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各级各部门紧跟区委部署,上下联动深入推进,形成了全面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

五是注重督导检查,标本兼治抓整改。区委坚持系统谋划,既注重从思想、制度和实践层面系统解决问题,又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扭住不放。坚持以督查促落实见成效,抽调精干力量成立3个督导小组,对标时间节点、任务要求,先后对25个牵头部门、72个配合单位、15个镇(办)开展了4轮督导检查,下发督办单41份,督查通报4期,有效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意见和移交的问题线索逐项核查,分析症结,加压推进,解决了一批具体问题。坚持长效治理,注重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先后开展专项整治活动56个、建立健全制度规定139项,强化了制度约束和刚性执行,确保反馈问题常态长效整改到位。

二、聚焦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推动整改落实见效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学习领会不深”的问题。一是举办领导干部政治理论讲座,轮训科级干部240余人。在县级干部中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组织学习研讨4轮104人次。2018年举办政治理论干部培训班17期,培训2400余人次。二是建立培训测试制度,坚持“凡训必考”,组织32名区级领导参加了全市县级干部政治理论考试。三是持续开展区级领导“上讲台”活动,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所有区委常委走上讲台授课辅导。四是坚持领导干部任前政治理论考试制度,对2018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2名干部暂缓使用。

(2)针对“党委中心理论学习不够严实。一些单位长达两年没有学习情况记录。一些承担理论宣传教育重要责任的单位和领导同志自身学习不扎实,结合实际研究不深入”的问题。一是迅速对15个镇(办)党委和6个直属机关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检查情况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个别单位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全面整改到位。二是在2018年度目标考核中进一步细化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规则和考核标准,提高了分值权重。三是迅速举办了全区理论宣传教育培训班,对264名讲师团成员、理论宣传教育业务干部进行了培训。四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与理论征文活动,围绕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脱贫攻坚等形成了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理论文章。

2.关于“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针对“区委执行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2018年12月21日,区委第25次常委会专题听取了2018年区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工作汇报。修订了四大班子联席会议制度,截止2019年5月底,先后召开联席会议3次,分别研究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机构改革等事宜。

(2)针对“个别单位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内议事和行政议事边界不清,会议合并召开、行政文头发党内文件”的问题。一是有针对性地对16个部门和科级事业单位、6个区级民主党派进行了专项研判,约谈提醒科级领导干部9名,督导相关单位党组织强化党的领导,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二是编印了《镇(办)、区直部门(单位)议事规则汇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提升办公室工作规范化水平的通知》,对会议议事、公文行文不规范的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指导,做到议事有规则、决策有依据。

(3)针对“落实议事决策制度不严格,部分镇(办)和部门近三年没有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记录,个别单位在中省资金划拨使用上以审批单代替会议决策”的问题。一是在《议事规则汇编》中对各级各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的内容、形式、程序进行了规范,督促个别镇(办)和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促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二是在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中,新增“三重一大”专项考核,分值达3分,以考核督导促进依法依规办事。

(4)针对“个别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的问题。一是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集中整顿,2018年列入年度计划的22个村(社区)已全部验收达标。2019年确定了22个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落实了“五个一”帮扶机制,正有序推进。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的实施意见》,在“4+3”党建领域持续开展整顿活动,进一步建强基层战斗堡垒。

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脱贫攻坚方面,盲目乐观和消极厌战情绪并存,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2018年,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完工率至巡视时仅49%,个别镇仅完成10%。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有的违规使用2017年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有的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有的扶贫合作社违规出借产业扶持资金、有的超范围发放产业扶贫资金”的问题。一是分别于2018年12月4日、12月13日和2019年4月26日召开脱贫攻坚党政联席会、区委中心组学习会、区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分析当前形势,深入研讨交流,坚决纠正干部盲目乐观、消极厌战思想。二是建立了区级领导包抓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制度,基础设施建设进展缓慢的两个镇已整改到位,2018年实施的80个项目均已竣工,2019年一季度下达的前三批50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三是修订完善了《汉台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7个镇2017—2018年专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相关领导进行了约谈。四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村级集体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细则(试行)》《汉台区金融扶贫资金(互助协会)财务管理细则(试行)》等6个细则办法,修订完善了《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和《汉台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对全区55个贫困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8个镇(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存在的“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问题及时调查核实,立案查处2人。五是对全区扶贫合作社资金管理及产业扶贫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梳理,问责6人,其中党纪处分4人,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违规出借合作社资金和超范围发放产业资金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时,对全区7个镇(办)251个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跟踪审计,有效防范扶贫领域项目管理风险隐患。

(2)针对“生态环保方面,环保治理责任传导不到位、环保执法机制不健全,本位主义思想严重。截至8月底,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0项问题中有12项没有完成整改,秦岭区域22家矿山生态治理还有9家未完成”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铁腕治霾工作考核奖惩办法》《考核计分细则》,并逐月考核通报,2018年空气优良天数达288天,首次完成考核任务。二是建立健全环保执法部门联动机制,2018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3件,移送公安机关7起,立案公诉4起,党政纪处理15人,约谈干部75人(次)。三是建立生态环保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会议10次,进一步构建完善了“大环保”工作格局。四是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已整改38个,2个完成年度整改任务。22家秦岭区域矿山生态治理已通过市级验收。

(3)针对“扫黑除恶方面,组织领导乏力,宣传发动不深,工作合力不强,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一是签订区镇村三级责任书和承诺书,开展督导检查3次,下发交办单97份,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持续传导了责任压力。二是健全完善线索移送、登记备案、线索实名反馈等制度,截止2019年5月,共召开区委常委会议6次,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18次、专题会议5次、联席会议21次,学习上级精神,灵通各方信息,协调解决问题,提升了办案效率。三是积极从现有线索、案件突破,集中力量打掉了典型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个。同时,不断扩大战果,相继打掉了恶势力犯罪集团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个,抓获涉黑涉恶人员244人,充分彰显了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4)针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服务意识较差,慢作为问题突出。全区施工许可证办理用时、纳税网办开通率、办事优化程度等指标在全市排名靠后”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四整治一评议”干部作风排查,发现的“服务意识差、慢作为”等23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二是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施工许可证办理平均用时缩短至92.67个工作日,纳税实现全程网办,“一网一门一次”的“放管服”改革经验得到省市肯定。截止2019年5月,全区县级行政许可网办率达96%,综合类网办率达到89.8%。

(5)针对“用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明显,开放发展和创新发展不够有力有效,区域枢纽功能发挥较弱,发展动能较为疲软”的问题。一是组织开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调研、“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经济社会发展指标调研等工作,初步筛选提出2019年区级重点建设计划项目109个,以项目带动高质量发展。2018年,全年生产总值增长10%;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2.93亿元,增长15.8%;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9.1%。二是加快科技孵化园、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紫晶机械孵化园通过省级认定,大蓝鹰高新产品研发中心主体完工。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5个,引进“星期天工程师”、“周末专家”83名,全要素生产率达到48.3%,成功创建陕西省首批创新型县区。三是建立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考核奖惩办法,组织参加2018年汉中文化旅游节、国企进汉、第三届丝博会等招商推介活动,新签和续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134.54亿元,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四是加快区域交通枢纽建设,汉中综合客运枢纽站试运营,入城快速干道金华段管网铺设基本完成;大力培育仓储运输、现代物流等枢纽偏好型产业,区级电商服务中心、快递仓储分拣中心建成投用,农村电商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配送网络加速组建,枢纽偏好型产业不断壮大。

6)针对道路运输业营业收入增长缓慢甚至负增长”的问题。一是编制了2019—2020年乡镇农村物流节点建设项目计划,对中小型过境货运车辆免办通行证,开辟了生鲜货物绿色通道,全力解决货运车辆“进城难”问题。二是减免客运、货运及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2018年共计减免301万元。开通了汉台至西乡、镇巴、佛坪、宁强县物流公共分拣中心和标准化货运班线4条,成功签约省烟草公司物流仓储建设项目,带动提升货运承包业务量。

(7)针对“高新区体制机制不顺、发展活力不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产值增长缓慢”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加快汉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薪酬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下放高新区管理审批权限27项,理顺了体制机制,增强了发展活力。二是优化营商服务,专家人才楼建设推进顺利,东一路南段已建成通车,进一步简化土地收储程序,园区落户企业达到137家。三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兑现工业奖励资金79.7万元,成功申报1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18年,区属规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82.85亿元,同比增长17.2%。

(8)针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城市建设方面落得不实。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推进缓慢或搁置,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改造完工东门桥十字等4个重点路段交叉口,提升改造石灰巷等10条背街小巷,打通望江路等5条断头路,改造整治西排洪渠明珠河、东排洪渠王观营段,燕子河排洪渠景观工程部分完工。二是制定印发了《棚户改造项目准入及退出实施细则》,明确新申报项目区域内群众满意率低于90%不得纳入棚改范围,及时调整烈火村、雷家巷村等棚改项目投资主体。三是积极推动落实文化街棚改项目投资主体,加快项目规划设计等相关工作,并向该棚改项目区域群众宣讲政策、告知改造计划,落实2019年回迁过渡费、停业损失费150万元,及时回应了群众期盼。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1)针对“区委牵头抓总不够有力,指导督导不及时、不深入”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舆情联席会议2次,区委常委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及时解决了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区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稳定。二是实行意识形态分级负责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党委(党组)书记述党建评议内容。同时,提高意识形态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分值,增加到4分。2018年共开展督查2次,对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了通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

(2)针对“部分单位认识不够,创新不足,将意识形态工作等同一般工作”的问题。一是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2018年开展专项督查2次,并于2018年11月21日和2019年1月10日,分别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通报专项督查情况,剖析问题短板,制定整改措施。二是制定印发了《“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和《汉台区融媒体中心建设方案》,大胆探索、积极创新,意识形态工作的凝聚力和引领力进一步增强。

(3)针对“抢占网络舆论阵地意识不强,网络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不够及时主动”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加强全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完善网络媒体采编和从业人员备案制度,对属地重点网站(论坛)、微博、公众号等集中登记备案,现已登记206个。二是在区政府网和“汉台宣传”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汉台微网评”栏目,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231人,组织刊发高质量网评文章168篇,有效引导网络舆情。三是建立了互联网舆情信息报送工作制度,2018年共处理涉汉网络舆情72起,构建起区镇村网络三级舆情响应联动机制,舆情处置的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4)针对“文明单位创建存在‘牌子到手创建到头’思想”的问题。一是严把文明单位创建入口关和质量关,修订完善了2018年文明单位、村(社区)、校园《测评标准》,严格执行《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取消了27个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二是举办了市、区级文明单位创建集中培训班,约谈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得分较低的单位14个,实地检查创建文明单位15家。

(5)针对“新闻舆论‘三个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网信员、新闻发言人和通讯人员流动大,系统培训少”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三个队伍”建设的通知》,更新完善了人员档案库,建立了通讯员、新闻发言人联系沟通机制。二是制定印发了《宣传工作奖励激励办法》,举办网信员、新闻发言人和通讯员理论宣传教育培训300余人次,“三个队伍”业务水平、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1)针对“区委领导班子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不够经常”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纳入基层党建考核,推动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硬起来。二是区委常委全部参加了所在支部2018年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

(2)针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扎实,2017年发生班子成员违纪案件的15个部门单位均没有结合冯案或身边案例开展,个别单位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全文照搬照抄”的问题。一是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各级干部开展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二是开展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回头看”,实施部门主要领导、分管区级领导、组织部门三级审核,20家单位重新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

(3)针对“区直部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和业务会议混为一谈的情况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通知》,明确了“三会一课”召开时间、参会范围、会议任务等要求,完善了纪实管理、报备管理、抽查检查等制度,各级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以严格考评促进制度规范执行。

2.关于“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的问题。

(1)针对“选人用人视野不宽,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力度小。35岁以下的干部仅56名,占比12.3%”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汉台区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明确2019年—2023年全区年轻干部工作方向。二是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建立了“优秀科级(一般)干部信息库”“优秀中层干部信息库”“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三是加大年轻干部提拔(重用)力度,明确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议题时,将年轻干部选用分项研究。四是制定年轻干部“双向挂职”人员选派方案,开展了年轻干部点题调研,对获奖的15篇优秀调研文章予以通报表彰。

(2)针对“在选配党外干部、女干部时存在为满足结构性要求忽视能力素质”的问题。一是选派9名女干部、党外干部参加第三批年轻干部挂职锻炼,参与全区中心工作,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二是坚持好干部“20字标准”,对6个民主党派领导班子进行了专项研判,建立了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和优秀干部信息库,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选拔配备时,突出对能力素养的考察评判,充分树立事业为上、人岗相适的用人导向。

(3)针对“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不合理,454名科级干部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仅119名,占比26.2%,金融、规划、财会、旅游、农林水等专业干部紧缺”的问题。一是开展了各领域专业干部情况摸底统计,建立《专业干部信息库》,掌握了一批有专业知识、专业背景、专业特长的干部。二是制定了2019年公务员、定向选调生招录计划,重点招录金融、财会、规划、农林水等专业人员,逐步满足工作需求。三是举办了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岗前培训班,培训干部200余人,新晋升干部履职能力水平得到锻炼提升。四是制定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管理办法》,鼓励在职人员强化学习、增长才干。

(4)针对“镇(办)年轻干部流失严重,五年来从镇(办)流出116人”的问题。一是对2013年以来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流入流出程序合规性全面核查,立即纠正了违规行为。二是开展了镇(办)35岁以下年轻干部建档统计,制定印发了《关于严肃年轻干部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纪律的通知》,确保镇(办)年轻干部队伍稳定。三是严格落实公务员职级晋升、在职干部和离退休人员工资、乡镇补贴、车补等相关待遇审核审批,镇(办)干部福利待遇得到保障。坚持重基层、重一线的用人导向,2018年在脱贫攻坚、征地拆迁、乡村振兴、双向挂职等一线提拔重用干部34名。

3.关于“破解干部管理难题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编制管理不严格,领导干部混编、基层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建立行政单位在编人员在事业单位任职情况台账,涉及干部35人,在机构改革中逐步进行调整;对70名同类编制性质尚未转编的任职领导干部办理了上下编手续。二是建立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职数控编管理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编制和非领导干部编制分开管理。三是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和控编进人通知单制度,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定期通报财政供养人员有关信息,杜绝领导干部混编、基层干部在编不在岗问题。

(2)针对“违规借调问题突出”的问题。一是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借调情况摸底统计,完成对156名违规借调人员的分类清理清退。二是制定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完善借调制度、严明工作纪律,凡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3)针对“4名超配干部至今未消化到位”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区机构改革,重新核定区直机关工委领导职数为1正2副,区科技局、区粮食局超配干部领导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去,4名超配干部已消化到位。二是在今后干部选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坚决做到上级组织部门不批复,区委常委会不研究,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

(4)针对“74.2%的干部的人事档案整理不规范,个别干部三龄两历审核不准确”的问题。一是举办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培训班,对档案日常管理和复核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二是重点围绕“三龄两历”等内容,抽调专人对全区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复核整理,已完成2600余名干部档案复核。三是健全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收集、整理、查阅等工作流程,严格实行干部档案专人专管。

(5)针对“对83名退出科级领导岗位的干部的管理不够严格,其参与原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修订完善了《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暂行)办法》,安排退出领导岗位干部到项目建设、巡察督查、脱贫攻坚等岗位开展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退出领导岗位干部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考核评价,将“工资晋升、职务职级晋升、目标考核奖金发放”等事项与考核结果挂钩。

4.关于“基层党建抓而不实”的问题。

(1)针对“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导考核、结果运用不够严格,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紧一阵松一阵等问题依然存在;个别单位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长期没有研究党建工作”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明确了考核方式,强化结果运用,推动基层党建考核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开展了2018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并进行测评,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三是制定了《2019年党建责任清单》,为21个区直党(工)委量身年度任务,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压紧压实基层党建责任。四是采取完善制度、理顺下属单位党组织管理权限等措施,对“重业务、轻党建”等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到位。

(2)针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扎实推进村级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精品示范、全面达标”三年行动,打造省级示范村1个、市级示范村7个。二是举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驻村第一书记区级培训,培训干部574人次,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引领发展的视野进一步开阔。

(3)针对“机关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纵深推进区直机关“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认真开展“学思践悟”主题实践活动,涌现出了区委办公室“两传承一提升”等一批典型做法。二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区直机关“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展全区机关最佳“主题党日+”活动评选,区水利局、区税务局机关支部等10个党组织受到通报表彰,其中区政府办机关支部同时获市级通报表彰。三是认真开展“一争两服务”活动,1824名机关党员参加“双报到”,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

(4)针对“学校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一是在55个学校、幼儿园党组织中推行了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肩挑”,保证了管业务与管党建相统一;将学校党建工作纳入中小学校年度考核,实施中小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推行党建政绩、教育业绩“双绩双考”。二是开展学校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实行“双向进入”,96名党员副校长进入支委班子,按要求完成20个总支及支部换届。三是扎实开展教师“双培养”工作,2018年从党员中培养省市区级骨干教师123名,从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14名。四是开展了“一抓两促”活动,表彰优秀党员教师、双高双普先进个人176人,评选“好党员好校长好老师”51人。推行教体局机关包联贫困村、机关干部包联建档立卡户、教师包联贫困学生“三联三扶”工作机制,1838名贫困学生得到帮助。

(5)针对“非公党组织有效覆盖不足”的问题。一是在168个非公党组织中开展了“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帮助企业树牢“党建也是生产力”“党建也是企业品牌”等理念。二是开展“党旗领航+”活动,采用微视频、微窗口等形式,在“天汉先锋”、“汉台党建”等微信平台,展示全区非公企业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成功创建五星级非公党组织2家、四星级非公党组织5家,形成了公交集团“一二三四”党建工作法、嘉远建材城“三服务三带头”等特色品牌。

(6)针对“农村党员年龄老化问题突出,全区7427名党员中60岁以上的3022名,占40.7%”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农村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明确每年新发展农村优秀青年党员数量达到50%左右,计划用三到五年时间,逐步优化农村党员结构。2018年新发展农村党员86名,其中优秀年轻党员47名,占比54.6%。

5.关于“作风建设仍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区级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费、报销个人通讯费问题普遍,个别单位存在同城接待、超标准发放下乡补助”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严肃津贴补贴发放纪律的通知》,严禁违规发放加班费、下乡补助,在全区开展了清退清缴通讯费、违规发放加班费工作,约谈批评镇(办)、部门党委(党组)书记58人,对91个单位违规发放的资金全面清缴。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重申工作纪律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发票倒查,发现公款消费支出不规范等方面问题14个,函询交办问题线索42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人,立案查处1人。三是坚持“一案双查”,对巡视反馈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同城接待等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19名干部问责处理,其中纪律处分8人,约谈提醒4人,诫勉谈话7人;接受省委巡视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处理47人,纪律处分44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4件20人。

(2)针对“‘四风’问题仍有发生,文件多、会议多问题依然存在,2017年区委、区政府发文数较上年分别增长24.7%和7.5%,会议数量较上年分别增长10%和18%”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减少领导同志事务性活动的实施意见》,严格控制各类会议、精简文件简报、减少领导事务性活动。二是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工作,2018年区委、区政府发文数量同比分别下降15.5%和24.4%,会议数量同比分别下降9.1%和18.6%。三是结合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定印发了《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明纪律作风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十戒十做”,着力解决文件多、会议多等突出问题,持之以恒纠“四风”、改作风。

(3)针对“个别单位不作为,执行旧制度20年不变,全区事业单位人员调动长期执行汉中市1996年文件,直到2017年才制定新制度”的问题。一是加强对上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学习研究,全面梳理汉台区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3项执行时间较长的制度进行修订。二是开展了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聘用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8个问题进行通报并整改。

(4)针对“有的对河道采砂问题仅下发整改通知书,没有实际行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结合“清澈”行动,开展了全区河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河道“三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封堵越堤采砂路20条,拆除采砂便道4处,设置限高限宽门6个。二是坚持“区月巡、镇周巡、村日巡、河长办督查”的“三巡一督”巡查督查机制,建立了120人的基层巡查队伍,处理河道偷采、围垦设障等涉河问题40个。

(5)针对“个别单位担当不足,在落实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中,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的镇(办)对自身应负责任认识不到位、治理进展缓慢”的问题。一是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陕西省委、西安市委在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以及开展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情况的通报》精神,集中观看了《一抓到底正风纪》新闻专题片,深入开展了“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和“强六基、塑六型”活动,深刻汲取教训,强化了整改自觉。二是制定印发了《环境保护岗位责任清单(试行)》,将大气、水、土壤、噪声等757项环境保护工作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夯实了岗位责任。三是在区政府单设了区环保督察办,落实编制9个,配备工作人员14名。四是中省环保督察反馈的40个问题,已整改销号38个,剩余2个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6)针对“有的单位在项目建设方面推诿扯皮、不能主动推进”的问题。一是对推进孵化园项目建设中推诿扯皮、不能主动推进的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下发白色督查单,进行问责处理并在全区通报。二是严格落实重点项目领导包抓、重大项目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制度,2018年,98个区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45亿元,占年计划的138%。三是认真落实《汉台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考核及奖惩暂行办法》,对10个未开工项目、20个进展缓慢项目责任单位下发了督办函,对4个协调保障有力、项目推进迅速的单位进行了表彰。

(7)针对“在落实全省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治要求中,有的单位重视不够、行动迟缓,有的单位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文不对题”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干部作风问题排查整改“回头看”,存在的行动迟缓、有的单位查摆问题和整改措施文不对题等58个省市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二是建立典型问题案例公开曝光机制,对作风问题排查整治不到位、违反干部作风纪律的7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个别党组织书记抓责任落实力度偏弱,存在‘四个亲自’落实不到位、责任虚化空转”的问题。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履职纪实和工作报告制度,区委常委班子率先开展主体责任点评研判,各常委围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进行自查,并相互点评;召开了全区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会,5名党政主要领导、4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进行述职并接受现场质询;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等“三个专项整治”,强化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督导检查。二是建立了区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3大类、136项责任。对各镇(办)、部门主体责任清单严格审查审核,实施动态管理。三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定期考核通报机制,对13个党组织、49名党员领导干部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进行问责,对40名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到位实施责任追究,倒逼了责任落实。

(2)针对“监督责任落得不实,‘减存量、遏增量’用力不够,近两年全区受理的信访举报量高速增长”的问题。一是开展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对2016年以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回头望”,排查出“暂存”信访举报问题线索7件,均按规定办理到位。二是优化审查调查督促考评机制,召开了全区镇(办)纪委案件督查会、“零办案”纪检组工作约谈会,对超过6个月还未结案的1个纪检监察组织下发了案件督办单,当月已结案。对中省市转办、涉及科级领导干部等重大疑难案件采取直查直办,处置问题线索86件,结案71件。三是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纪检监察重复信访举报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复查复核近两年中省转办重复信访举报案件12件,并挂牌督办,已全部办结。四是由专人统一收集信访举报、巡察、审计、上级交办、司法机关移送等不同来源问题线索,分类汇总、严格程序、规范管理。2018年以来共批办线索189条,其中161条已办结。

(3)针对“派驻监督成效不彰,30个派驻的纪检组中有16个连续三年‘零立案’”的问题。一是建立了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联系镇(办)部门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区纪委常委、纪检室分片包抓镇办、部门案件查办工作制度,集体约谈1次,对派驻纪检组案件查办情况进行重点督导推进。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明确2018年度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考核考评办法》,明确审查调查工作考评的内容、方式、分值,集体约谈了近三年来“零立案”纪检组长。三是采取业务培训、联系指导、跟班学习、协作区办案等方式,有效提升派驻机构纪检干部业务能力。2018年,各派驻机构查办违纪案件33件、33人,较2017年增长74%。

(4)针对“审查设施标准化、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仍有差距,审查安全预案存在不实不细”的问题。一是共拨付标准化设施改造和办案设备采购专项经费81万元,推进审查设施标准化建设,除3个办事处因拆迁延缓“三化建设”外,其余12个镇(办)已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二是修订完善《规范性办案文书》80项,指导审查调查工作,提高规范化水平。三是严格执行谈话报批、过程记录、人员进场离场等管理制度,制定了“走读式”谈话实施方案,建成并启用标准办案谈话室,对重要调查谈话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审查安全。

(5)针对“对政治巡察把握不够精准,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巡察的震慑效果和成果应用不够充分”的问题。一是修订完善了《中共汉台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中共汉台区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和《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规定》,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巡察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和《中共汉台区委巡察组工作运行规则》,形成了系统完整的巡察工作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巡察机构队伍建设,区委常设4个巡察组,配备专职巡察组长、副组长各4名。调整了区委巡察工作“人才库”,总人数达到169人,覆盖了纪检监察、审计财政、项目建设等多领域专业人员。三是编印下发《巡察工作手册》300册,开展巡察干部业务培训69人次,增强巡察干部综合素能。四是建立健全了巡察整改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和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制定印发了《巡察整改情况检查评估办法》,完成了十六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向15个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要求和时限,向区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12个,向有关职能部门移交问题11个。目前,十六届区委第五轮对5个镇及52个村(社区)的“常规巡察”+“脱贫攻坚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正在有序推进中。

2.关于“落实纪律建设要求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仍有发生,巡视期间还收到个别区级领导在相关会议上发表不当言论的问题反映”的问题。区委主要领导对相关区级领导进行了约谈提醒,并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剖析、反思,同时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各级各部门年度民主生活会自我剖析、相互批评的重要内容。

(2)针对“个别单位党组织和班子成员缺乏政治规矩意识、班子长期内耗受到重组”的问题。一是充分汲取个别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长期内耗受到重组的深刻教训,以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对16家单位班子进行专项研判,约谈相关人员,促进班子高效运转。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开展年度组织生活会,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广泛谈心谈话,消除误解,提高组织凝聚力。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安排部署年度民主生活会,根据规定已在2月底前全部召开。

(3)针对“个别村党支部换届发生拉票贿选”的问题。一是深刻汲取宗营镇新校村拉票贿选问题教训,结合“思想奠基·党性塑造”工程,在全区各村级党组织中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村党员干部法纪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对宗营镇拉票贿选问题整顿工作进行了回访调查,15个村现任领导班子均未发现拉票贿选问题。

(4)针对“监督执纪不够精准,个别案件审理把关不严、条规适用不恰当”的问题。一是围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开展基层纪检干部集中培训学习12次,在区纪委监委坚持例会学习制度,通过学习培训、案件协审、业务咨询等方式,干部纪检监察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严格落实党纪案件协审制度、审理业务跟班学习制度和审理主办人制度,对年度办理的263个案件的程序和实体严格把关,做到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三是集中开展2次部门、镇(办)案件质量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5)针对“‘四种形态’运用不够严格,个别决定实施的第一种形态组织措施长期未实施”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对2016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情况开展了全面自查。二是对未实施第一种形态的2名科级领导干部,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了处理,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6)针对“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缺乏手段,查办惩处多、监督防范少的现象普遍”的问题。一是研究制定了《汉台区政治生态评价研判办法》《纪检监察室开展日常监督办法》《派驻机构加强日常监督的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日常监督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禁止性规定,夯实了监督责任。三是通过向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发放警示教育读本,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组织廉政法规考试、推送廉政信息、举办廉政书画展等形式,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经常性教育,严格执行制度,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四是在区政府网站、汉台清风网分别开设了干部作风举报专栏、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专栏,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五是建立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与区纪委监委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2018年以来,共处置党员干部酒驾、打架斗殴等涉及干部八小时之外问题线索14条,给予纪律处分12人。

3.关于“廉洁风险和‘微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

(1)针对“落实项目招投标规程不够严格,个别单位牵头的项目,包括扶贫项目没有履行招标程序,有的项目甚至由突击注册成立的公司中标、项目逾期未完工”的问题。一是完善全区招标实施、管理内控机制,加强招投标备案管理,实行建造师扣证制、预审文件审查全程监控制、投标企业动态管理考核等机制,进一步强化了招投标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二是全面开展基建项目清理整顿,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项目招投标领域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全区各级各部门2016年—2018年审批的项目进行清理自查,对发现的5个问题进行了处理。三是制定印发《汉台区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报告单》,督促各相关单位向区纪委报送问题线索;与审计部门建立常态化线索移送机制,2018年共收到审计线索12条,其中涉及项目招投标方面1件,已处理到位。四是持续加大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反映的有关工程、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及突击注册公司中标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核查,现已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2018年分别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并给予纪律处分11件11人、23件23人。

(2)针对“项目完工审计不到位,个别单位近三年来实施的工程项目均未审计”的问题。一是推行项目建设引入第三方审计机制,已委托3家社会机构对竣工验收的项目进行审计。二是开展全区项目审计情况大排查,对2016年以来已完工未审计项目摸排统计,共梳理出238个项目。截止2019年5月底,已完成审计项目76个,待审的162个项目已组织审计专班,集中力量正在开展工作,预计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审计任务。

(3)针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多发,2015年以来全区查办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0件”的问题。一是制定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的通知》,开展了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执行情况专项督查,发现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36个。二是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的实施意见》,对55个贫困村脱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对存在问题的相关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三是开展营商环境、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领域专项整治,加大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力度。2016年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04件301人。

(四)上一轮巡视整改方面

1.针对“巡视整改上热下冷,一些作为整改牵头单位或配合单位的镇(办)部门未制订本单位整改责任清单,存在‘挂名’整改现象”的问题。一是开展了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已督促全面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各级各部门将上一轮巡视整改“回头看”与本轮巡视整改统筹结合起来,细化任务分工、压实责任链条,做到与本轮巡视整改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问效。三是召开专题协调会,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导检查,把上轮巡视整改落实与“三个专项整治”督导检查结合起来,确保整改要求全面落实到位。

2.针对“上轮巡视反馈要求尽快增设一批党委、人大、政协机关部门单位的派驻纪检机构,至今未落实”的问题。按照省市纪委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明确了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责权限,健全了相关管理、考核制度,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3.针对“上轮巡视反馈要求加强对财政和专项资金的管理、对近年来各类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阅有关审计报告发现,仍有一笔1300万元的财政资金借款未收回”的问题。一是汉江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挂账,按照相关程序已通过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予以核销,相关账务已核销。二是国土汉台分局“旱改水”规划设计费挂账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照相关程序通过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予以列支核销,结余款国土汉台分局已归还财政,账务已核销。三是针对供销社系统内企业银行债务挂账200万元问题,制定了还款方案,目前已归还借款92.9万元。

4.针对“上轮巡视反馈要求区委落实春盛榨菜厂财政借款追究责任、清理财政借款。截至目前,财政借出的590万元仍未收回,整改结果中提到的对9名责任人警示训诫只落实了8人”的问题。一是春盛公司借款剩余尾款因春盛公司已无其他资产可供执行,法院终结了借款执行裁定书,区政府已于2018年12月依法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债务核销处理。二是2018年11月22日,由区纪委监委对未进行警示训诫的相关人员实施了问责处理。

三、持续发力整改,不断巩固深化巡视成效

我们将把贯彻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加快追赶超越,提升党建质量的强大政治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扎扎实实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推动全区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突出政治担当,夯实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提升区委常委班子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党内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健全长效机制,抓紧抓实后续整改。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整改的,紧盯不放、常抓常议、定期督办,强化整改效果评估,持续跟踪问效。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把整改工作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追赶超越和“五个扎实”要求、省委“五新”战略和市委“三市”建设部署紧密结合,在“巩固、增强、提升、畅通”上下功夫,着力培育新动能、激发新活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全区群众创造更高品质、更美好的生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16)2523697;邮政信箱: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办公室(中山街82号);电子邮箱:htqwxs@163.com

中共汉中市汉台区委

2019年7月8日

(省委巡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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