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5 12:15:16来源:法律常识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6日讯(记者卜岚 实习生 向越)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湖南省直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已于近日印发。《办法》指出,申请贷款前,以购房名义办理了本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单张贷记卡或单笔贷款连续逾期3次以上的等情况,都不能使用省直公积金贷款。
与他人置换房产的无法申请公积金
《通知》指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公积金需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缴存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申请贷款的房产应该满足以下条件:在长沙行政区域内;申请一手房贷款的房产应当属于省直中心认证签约的楼盘,或为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的现房;申请二手房贷款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无债务纠纷,未设定居住权,符合市场流通条件;商转公贷款用于抵押的房产应当产权明晰、足值,无债务纠纷、债权分割等情况,未设定居住权。
同时,借款人及配偶如果有下列情形,也无法申请贷款:购买第三套住房的;申请贷款前,以购房名义办理了本套房公积金提取的;现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再购(建)房的;为他人提供贷款担保尚未解除的;与他人置换房产的;
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依规冻结、限制的;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公寓等非普通住宅的;贷款前24个月以内,单张贷记卡或单笔贷款连续逾期3次以上的,或者贷记卡、房贷或其他经营性、消费性贷款合计逾期6次以上的,以及当前逾期未归还的等等。
申请组合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通知》还明确,贷款期限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可延长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得超过30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为10年。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抵押房产的剩余使用年限。
借款人及配偶现有一套自住房,该套房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尚未结清,再次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属于长沙市限购区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60%;所购房屋不属于长沙市限购区域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
申请组合贷款的,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额度由受委托银行审批确定。
此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为首套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工程实际结算费用的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工程实际结算费用的60%。
[责编:苏亮]
[来源:三湘都市报]